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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住房公積金新政解讀——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6個月後可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12月18日刊登《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之後, 引起了不少市民的關注。 新政都有哪些亮點?昨日,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對《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進行了進一步的解讀。

市民正在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

除了暫停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20萬元調整為15萬元;一人月繳存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25萬元調整為20萬元;一人月繳存1400元以上,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30萬元調整為25萬元。 夫妻雙方合計月繳存1600元(含)以下,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30萬元調整為20萬元;夫妻雙方合計月繳存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40萬元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合計月繳存2800元以上, 貸款最高額度從原50萬元調整為40萬元。

需要再次提醒市民的是, 該通知並非即日起執行, 而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這意味著, 在2018年1月1日前已簽訂網上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 仍按照原貸款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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