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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展覽:數千隻塑膠蝴蝶 讓遊客看傻了眼

焦建麗

“與蝴蝶親密接觸, 讓它停留在你的指尖、肩頭, 趕快和親近你的蝴蝶拍張合影。 這個週末, 讓我們一起陪伴孩子, 在這如夢似幻的蝴蝶花海裡, 與蝶共舞, 一起歡度快樂時光。 ”看到這麼誘人的廣告詞, 在你的想像中是不是應該是這樣:

或者這樣

或者是這樣

但當遊客到場後發現卻是這樣

這樣的事情最近就發生在廣西馬山縣的小都百景區, 被人承租場地後宣稱舉辦恐龍蝴蝶展。 而且只要按規定參加活動, 還能免費獲得價值15元的門票。 但不少遊客進入展區後, 大呼被騙, 家住南寧的黃先生看到活動宣傳,

特意驅車一百多公里帶女兒去看蝴蝶展, 但到了現場直接傻眼!數百個塑膠蝴蝶隨意插在泥地上, 與廣告詞明顯不符。

宣傳廣告

宣傳廣告

而主辦方的回復是:“難道塑膠蝴蝶就不能停留在你的指尖嗎?”

景區負責人說:“此次展覽是玉林一家展會公司來承辦的, 景區事先未對展品與宣傳廣告把好關, 馬山縣旅遊發展局已令小都百旅遊服務公司出書面檢查, 並要求景區以後如再次舉辦此類活動, 必須首先進行認真嚴格的審核把關, 同時提前將活動方案向旅遊局報告備案。

一位當地居民稱, 之所以會有那麼多人去看所謂的蝴蝶展,是因為活動主辦方此前發佈相關微信推文時,打出了“轉發此文到朋友圈,可享受成人免票、兒童票價15元”的優惠。

如此相同套路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了:

11月廣西玉林龜山動物園的充氣企鵝

相同之處是:展覽方都自稱是玉林籍,都選擇在週末兩天租場地布展,兩天后緊急撤展,結束後誰打電話也不接。布展前用於發佈廣告的微信號,在展出結束後全都被刪除,不留一絲痕跡。

許多網友紛紛吐槽自己當年看過的假展覽

為此小編採訪了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的申超律師,他說:“風景區的做法可能構成虛假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位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消費者維權的問題,申律師說:“廣西馬山縣小都百景區宣傳、廣告與實際不符,消費者可先行與景區工作人員協商解決,或向該景區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並要求景區對觀光者給予退還門票、賠償交通費用等損失。如果前兩種方式無法解決爭議,可以向景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之所以會有那麼多人去看所謂的蝴蝶展,是因為活動主辦方此前發佈相關微信推文時,打出了“轉發此文到朋友圈,可享受成人免票、兒童票價15元”的優惠。

如此相同套路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了:

11月廣西玉林龜山動物園的充氣企鵝

相同之處是:展覽方都自稱是玉林籍,都選擇在週末兩天租場地布展,兩天后緊急撤展,結束後誰打電話也不接。布展前用於發佈廣告的微信號,在展出結束後全都被刪除,不留一絲痕跡。

許多網友紛紛吐槽自己當年看過的假展覽

為此小編採訪了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的申超律師,他說:“風景區的做法可能構成虛假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位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消費者維權的問題,申律師說:“廣西馬山縣小都百景區宣傳、廣告與實際不符,消費者可先行與景區工作人員協商解決,或向該景區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並要求景區對觀光者給予退還門票、賠償交通費用等損失。如果前兩種方式無法解決爭議,可以向景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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