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 在現實面前, 越難越有真愛。
所以真愛才顯得越發的珍貴。
以下為網友來信:
我跟前妻是大學時期相識的, 彼此很相愛。 她的爸媽只有她一個女兒, 我爸媽也只有我一個兒子。
她家是農村的, 都是農民, 好不容易才勉強供她讀大學。
我家是城市的, 母親獨自打理一家貿易公司。
畢業以後我想娶她的, 但我媽死活不同意, 還給我介紹了一位同事的女兒, 是幹部子女, 家裡很有錢, 也算是門當戶對了。
但我怎麼會同意呢?那時候前妻已經懷了我的孩子。
也正是因為這個孩子, 我媽才對前妻懷恨在心,
其實不是, 是我在她喝醉以後強迫的她。
我很愛她, 很怕失去她, 所以沒經她允許就來硬的了。
我很怕我媽, 我爸很早就去世了, 她一個人拉扯我長大, 吃了很多苦。 最後沒辦法,
但是沒想到婚後她越來越過分。
竟然明文規定不讓前妻跟她父母有任何來往, 說是農村人愛貪便宜, 沒出息。
前妻很生氣, 但為了孩子一直忍著。
有一次, 前妻的父親生了病, 前妻實在沒辦法就去了, 還帶走了家裡保姆從鄉下帶來的土雞蛋, 可沒想到我媽發現以後竟然大媽前妻全家不要臉!還說她吃裡扒外!
她哭了, 無助的看著我, 可是我看著我媽被氣得臉紅脖子粗的, 怕她有什麼意外, 她心臟不是很好, 所以就跟前妻說:“你以後不要再跟你爸媽來往了, 這次我們不計較了。 ”
她冷笑一聲, 什麼都沒說, 直接轉身出了門。
我以為她是去幼稚園接女兒放學, 但是很晚都沒回來, 然後才知道她回了鄉下, 並且提出了離婚。
她說她願意淨身出戶, 除了女兒以外。
我同意了, 我媽說:“反正是女兒, 就給她吧, 你帶著有什麼用, 以後女兒遲早嫁人, 再說, 帶這個孩子也不好再娶。 ”
於是我媽四處宣揚說前妻出軌了, 配不上我, 還鼓動大家幫我介紹。
但我忘不了前妻,
幾年以後, 前妻的家鄉拆遷, 他們家有3處宅子, 兩處樹林, 征服賠了一大筆錢, 這個時候我媽剛好病重, 家裡繼續全部花光了, 我媽就讓我去找她複合。
但還沒見到人, 直接被她爸爸和他幾個兄弟打了。
打折了幾根肋骨, 住到了醫院。
但我卻沒想著找他們麻煩,
但我媽以死相逼我總不能當面跟她翻臉, 我媽是我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了!
我放不下前妻, 我媽現在也不嫌棄她了。
你們說, 我該不該找她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