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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黴素的臨床應用細則,你掌握了嗎?

青黴素是以下感染者的首選藥物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 如咽炎、扁桃體炎、猩紅熱、丹毒、蜂窩織炎和產褥熱等;2.肺炎鏈

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腦膜炎和菌血症等;3.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感染;4炭疽;5破傷

風、氣性壞疽等梭狀芽孢桿菌感染;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7.鉤端螺旋體病;8.回歸熱;9.

白喉;10.青黴素與氨基糖苷類藥物聯合用於治療草綠色鏈球菌心內膜炎。 青黴素亦可用於治療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放線菌病、淋病、奮森咽峽炎、萊姆病、巴斯德菌感染、鼠咬熱、李斯特菌感染, 除脆弱擬桿菌以外的厭氧菌感染。

風濕性心臟病或先天性心臟病患者進行口腔、牙科、胃腸道或泌尿生殖道手術和操作前, 可用青黴素預防感染性心內膜炎發生。

使用前必須要先做皮試

在使用青再素類藥前。 應仔組詢問有否過放史。 對近期用過青黴素者瞭解確切時間, 對無青黴素過敏史的患者。 成人在7天內, 小兒在3天內未用過青黴素者均進行青黴素皮試。 曾有青黴素過敏或皮試強陽性者。 10年內不宜再做皮試。 試驗法有劃痕、斑貼、滴眼。 皮內注射等法。 根據中國藥典1995版明確規定統一使用青黴素鈉做皮試。 使用濃度為500U/ml.度內注射01ml於肘內側皮下,等待20分鐘觀察結果, 呈陰性反應時始可用藥。 如患者有頭暈、胸悶、哮喘、皮膚發癢等症狀出現, 即使皮試結果呈陰性,

也不應給予藥物。 1.皮試液的穩定性:青黴素類

在近中性(pH6~7)時較為穩定, 選用等滲氯化鈉注射液為皮試液溶媒, 以無菌操作配製, 現用現配, 2.正確區分假陽性:當病人持續高熱、酒精過敏、局部或全身皮疹及應用大劑量血管擴張藥可致假陽性。 另外, 皮試液劑量不準確成皮試液失效。 消毒皮膚, 酒精未幹便急於穿刺也可致假陽性。 醫務人機應注意操作的規範性, 結合病人自身情況對假陽性反應加以區分。 有報導認為青黴素皮試受時間影響。 夜間做青黴素皮試呈陽性, 第二天早上新做皮試陰性, 用藥後

未見不良反應。 3.預防皮試時出現過敏反應:皮試時應準備好必要的急救藥物。 皮試期間對病人密切觀察。 如發生休克及時給於對症治療。

選擇高效的給藥方案

青黴素類藥物屬快速類殺菌藥(半衰期<1小時)。 在細胞分裂後期細菌壁形成的短時間內有效, 同時具有殺菌後遺作用, 1次用藥殺菌後遺作用可達8~12小時, 為保證臨床藥效, 宜1日分2次給藥, 每次相隔12小時, 將1次劑量的藥物溶於約100ml輸夜中, 於0.5~1小時內滴完。 一則可在較短時間內達到較高的血藥濃度, 減少藥物分解及產生致敏物質;二則利用青黴素的殺菌後遺作用使1日內2次高濃度衝擊, 反復殺滅細菌, 使療效持續並增強。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成人常用量80萬~200萬U/日, 2~3次/日。 靜滴:成人200萬~1000萬U/日, 2~4次/日。 肌肉注射:兒童常用量每日3萬~5萬U/kg,2~3次/日;靜滴:兒童每日5萬~20萬U/kg,2~4次/日。 重症者劑量可適當增大, 並根據腎功能適時調節劑量和給藥間隔。

詳細使用方法:青黴素由肌肉注射或靜滴給藥。 1.成人:肌肉注射, 80萬~200萬U/日, 分3~4次給藥;靜滴, 200萬~2000萬U/日, 分2~4次給藥。 2.小兒:肌肉注射, 按體重2.5萬U/kg,每12小時給藥1次;靜滴, 每日按體重5萬~20萬U/kg,分2~4次給藥。 3.新生兒(足月產)每次按體重5萬U/kg.肌內注射或靜滴給藥:出生第1周每12小時1次。 1>周者每8小時1次, 嚴重感染每6小時1次。 4.早產兒每次按體重3萬U/kg.出生第1周每12小時1次。 2-4周者每8小時1次, 以後每6小時1次。 5.腎功能減退者:輕、中度腎功能損害者使用常規制量不需減量。 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延長給藥問隔成調整劑量。 當內生肌酐清除率10-40ml/分時, 給藥時期自8小時延長至8-12小時或給藥間期不變, 劑量減少25%, 內生肌杆清除率<10m/分時。 給藥間期延行長12~18小時或每次劑量減至正常劑量的25%-50%,

而給藥間期不變。 6.肌肉注射時, 每50萬U青黴素的溶解於1m滅菌注射用水, >50萬U則需加滅菌注射用水2ml,不應以氯化鈉注射液為溶劑。 7.靜滴時給藥速度不能超過50萬U/分, 以免發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

青黴素不可做預防藥使用 青黴素是β內醯胺類抗生素, 是繁殖期殺菌劑, 作用機制為抑制敏感菌細胞壁的形成, 導致敏感菌死亡。 預防藥是一些生物製品, 作用機制主要是啟動機體的某些免疫細胞產生和增強;或利用異體免疫球蛋白來增強自身的免疫功能。 但是這些藥並不是萬能藥, 青黴素不但沒有這種作用, 一旦出現過敏性休克而致死亡等意外事故, 就更危險了!

青黴素配伍應用中的相互作用 近年來, 臨床中出現濫用藥物的問題,造成一些不良反應,尤其是青黴素與其他藥物的配伍應用,所產生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是不可忽視的。1.青黴素不可與同類抗生素:由於它們的抗菌譜和抗菌機制大部分相似,聯用後效果並不相加。相反,合併用藥加重腎損害,還可以引起呼吸困難或呼吸停止。它們之間有交叉抗藥性,不主張兩種β內醯胺類抗生素聯合應用。

青黴素不可與磺胺和四環素聯合 用藥青黴素屬繁殖期“殺菌期”,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四環素屬“抑菌劑”影響菌體蛋白質的合成,二者聯合作用屬拮抗作用,一般情況下不應聯合用藥。臨床資料表明,單用青黴素抗菌效力為單用磺胺類藥效力為90%,兩者聯合用藥抗菌效力為75%,若非特殊情況不可聯合使用。青黴素不可與氨基苷類聯合用藥 兩者混合同一輸液器給病人輸液,因青黴素的β內醯胺可使慶大黴素產生滅活作用,其機制為兩者之間發生化學相互作用,故嚴禁混合應用,應採用青黴素靜滴,慶大黴素肌肉注射。

臨床中出現濫用藥物的問題,造成一些不良反應,尤其是青黴素與其他藥物的配伍應用,所產生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是不可忽視的。1.青黴素不可與同類抗生素:由於它們的抗菌譜和抗菌機制大部分相似,聯用後效果並不相加。相反,合併用藥加重腎損害,還可以引起呼吸困難或呼吸停止。它們之間有交叉抗藥性,不主張兩種β內醯胺類抗生素聯合應用。

青黴素不可與磺胺和四環素聯合 用藥青黴素屬繁殖期“殺菌期”,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四環素屬“抑菌劑”影響菌體蛋白質的合成,二者聯合作用屬拮抗作用,一般情況下不應聯合用藥。臨床資料表明,單用青黴素抗菌效力為單用磺胺類藥效力為90%,兩者聯合用藥抗菌效力為75%,若非特殊情況不可聯合使用。青黴素不可與氨基苷類聯合用藥 兩者混合同一輸液器給病人輸液,因青黴素的β內醯胺可使慶大黴素產生滅活作用,其機制為兩者之間發生化學相互作用,故嚴禁混合應用,應採用青黴素靜滴,慶大黴素肌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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