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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歲尾,這3件事必須做完,否則影響到明年

2017年只剩下12天了, 很多事情需要抓緊時間在年底前辦理。 年終歲末, 下面這些事情你辦好了嗎?
​1.醫保報銷

臨近年底, 許多地方開始集中辦理當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報銷,還沒有報銷醫保的小夥伴,

趁著年前趕緊拿著醫藥費單據去報銷吧!

關於醫保報銷的時限, 各地規定有所不同。 以北京為例:每年12月20日(節假日順延)前申報結算當年12月15日前發生的醫療費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次年的1月20日(節假日順延)前申報結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醫療費用清結日期。

具體相關事宜可諮詢您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

​2.車輛年檢

每到年底, 汽車銷售都很火爆。 因此, 年底也是車倆年檢的集中時間段。 車輛年檢, 就是指每個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 相當於給車輛做體檢, 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 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 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 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 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 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 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 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3.個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

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相關規定, 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 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 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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