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 是作為獵頭人員必備的常識及職業操守。 因而許多時候, 媒體記者在採訪某位元獵頭專員時, 要求能否透露某些高級人員被獵的過程及所去企業單位的變化。 出於保密原則, 記者被婉言謝絕。 因為這不但涉及獵頭公司的商業秘密, 也涉及客戶的商業機密, 更包括候選人自身的秘密。 因此, 作為廣州獵頭公司一旦與客戶簽訂了委託合同。 那麼廣州獵頭公司及專業人員自然就要承擔為客戶保密的義務。
協定規則是獵頭業務能否順利開展的一項重要內容。 因為只有企業負責人才能確定獵頭業務的真正需求, 並願意付出“比較高”的獵頭費用。 因此就有“不見法人, 不簽協議”的說法。 在獵頭服務的過程中, 如職位描述, 薪資標準, 工作條件, 任職資格等等都要在文字上體現出來, 否則以什麼作為準繩來衡量獵頭服務的品質是否達標, 所以又有了“不簽合同、不做業務”的說法。
凡是瞭解獵頭行業的人基本都知道獵頭費用是所聘人才年薪的1/3。 也就是說, 獵頭的費用很高, 這對於一般企業來說的確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之所以如此, 原因是做獵頭業務都需要有一個搜尋網路(眾多獵手), 而廣州獵頭公司平時所維護這個網路的費用就不少。 加之獵頭業務非常艱苦, 根本不是某些人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和容易。 因此不能按照行業規則收費的廣州獵頭公司, 也一定是沒有獵頭搜尋網路的公司, 即沒有獵才實力的公司。
保護規則是一個專業的廣州獵頭公司金融階獵頭為表示對客戶的尊重與負責而必須遵守的行業規則, 此方面主要體現兩點:一是人才專送;二是不挖客戶。
對於一個廣州獵頭公司能否長久生存, 除了嚴守信譽, 保證品質外, 還有一項就是遵紀守法。 因此如何為客戶保密;如何解決人才集體跳槽;如何説明候選人合法退出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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