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 可釀火患;細節防範, 可避火災。 據調查顯示, 許多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家庭火災是由於忽視生活細節造成的。
一、隨處扔煙蒂。 煙蒂雖小, 禍患無窮。 一般情況下, 吸剩的煙蒂仍能繼續燃燒1至4分鐘, 在這個時間內, 許多物品能被點燃。 煙頭扔在棉被、刨花、木屑中, 要陰燃幾十分鐘, 不易被人發現, 危險性更大。 熄滅煙蒂、不亂扔煙蒂、不亂彈煙灰, 是吸煙者的義務, 應嚴格遵守。
二、樓梯間堆積雜物。 公共樓道作為消防逃生通道, 要時刻保持暢通。 不少居民喜歡佔用樓道, 將自行車、廢紙箱、舊木料等物品放置在樓道內, 一旦建築物著火, 這些雜物就堵住了逃生之路, 也為火勢蔓延提供了媒介。
三、防盜網不留逃生窗。 防盜網防了外賊, 卻也給火災以可乘之機, 家庭安裝防盜網一定要預留逃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