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關注」快告訴老人家!東莞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開始啦!過期會暫停發放!

一年一度的養老金領取

資格認證已經開始了!

作為孝順子女

記得提醒爸媽哦!

逾期不辦理資格認證

按規定從2017年7月份起

暫停發放養老待遇噢!

昨日,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為規範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管理工作, 從4月1日起, 到6月30日為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時間。 定居東莞的莞籍離退休人員的驗證工作由社保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 離退休人員不必親自前往社保部門進行驗證。

非定居東莞或非莞籍離退休人員需自行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本到相關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 逾期未驗證的, 東莞將從7月起暫停發放基本養老金, 後補辦驗證手續的, 予以補發。

非定居東莞或非莞籍人員自行攜帶身份證辦理

相比而言, 定居東莞的莞籍離退休人員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方便、簡單。 如果是非莞籍,

或不是定居東莞的離退休人員, 應該怎麼辦呢?

市社保局公告稱, 定居東莞的非莞戶籍離退休人員, 需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本到市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

定居省內其它城市的離退休人員, 需于6月20日前, 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本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 6月20日後辦理的, 需及時聯繫退休所在社保部門, 退休所在社保部門將按規定另行向其郵寄驗證表格, 讓其補辦手續。

而定居省外其它城市的離退休人員, 則由退休所在社保部門于4月向其郵寄《異地定居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通知書》(內附《協查表》)。

離退休人員填寫《協查表》並親筆簽名後, 攜帶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本和《通知書》親自前往居住地社保部門辦理驗證手續。 通過驗證後, 離退休人員本人或親屬于6月10日前將《協查表》原件寄回退休所在社保部門。

八十周歲以上離退休人員可委託他人協助辦理

八十周歲以上(含八十周歲)的離退休人員, 確需委託他人辦理協助認證手續的, 提供街道、居委會或公安部門的健在證明及本人、受託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台港澳居民或外國人提供身份證明原件辦理協助認證手續。 其他因殘疾、疾病不能親自前往辦理協助認證手續的, 也可按上述辦法辦理協助認證手續, 但還須提交醫療保險機構或單位、街道有關本人身體狀況的證明。

定居境外(含港、澳、台)的離退休人員, 需於今年6月10日前向東莞市社保部門郵寄居住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 定居國外的, 提供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出具的居住證明。 在尚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定居的, 應提供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香港地區的, 提供“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澳門地區的, 提供“澳門民政總署”“澳門工會聯合會”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臺灣地區的, 提供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

東莞普法 ∣讓法治成為信仰

長按, 識別二維碼, 加關注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