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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大力整治火災隱患 執法力度提升

佛山新聞網訊 佛山日報記者馬力通訊員鄺曉華報導:記者昨日從三水公安獲悉, 11月21日以來, 公安消防部門持續開展日常檢查、突擊抽查及“回頭看”複查, 全區檢查各類場所20128家, 行政拘留73人, 停產停業1229家, 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

據瞭解, 連日來, 三水公安消防部門及各派出所圍繞“六類場所、十項必查”開展日常檢查、突擊抽查及“回頭看”複查, 執法力度逐日提升, 對隱患整改要求拒不執行的人員和場所, 嚴格依法予以查處。 自11月21日行動啟動至今, 全區檢查各類場所20128家, 現場整改消防隱患8696處, 清理違規住人3344人,

清理違規停放的電動車605輛, 行政拘留73人, 停產停業1229家, 查封765家, 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

12月18日, 大塘派出所對轄區“三小”場所進行違規住人專項整治“回頭看”時, 發現位於橋東路的因違規住人於12月14日被依法臨時查封的某副食店正常通電並營業中。 民警隨即把該店負責人杜某傳喚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 該店因違規住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公安機關依法臨時查封並責令其整改, 店主在床鋪未清理走、整改落實未到位的情況下, 於12月15日向二樓的房東借電並繼續營業。 杜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12月19日, 西南派出所、街道安監、供電等部門聯合行動,

到德興路、河口片、南岸片等“三合一”場所密集片區開展消防檢查和複查。 檢查組在海僑街某健康管理中心檢查期間, 發現該店多處未達到消防安全技術要求, 且在閣樓違規住人, 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隨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 對於整改要求, 店鋪負責人曾某不但不積極配合, 反而找各種理由推脫, 最後竟當場將查封現場筆錄、告知筆錄、檢查記錄表等法律文書撕毀。

民警採取果斷措施, 依法予以查封。 因曾某拒絕執行整改、撕毀法律文書的行為嚴重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執法, 構成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行為, 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副區長、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局長劉曉平對下階段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他表示, 各級部門要嚴字當頭, 尤其是公安機關要繼續加大“查、改、封、停、罰、拘”執法力度, 保持對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 以堅決的態度, 以鐵的手腕, 行霹靂手段開展整治工作, 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

消防部門提醒:發現火災隱患 可撥“96119”舉報

臨近歲末, 昨日三水消防部門發佈公告, 提醒廣大群眾預防火災事故, 共同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消防部門提醒, 市民發現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 可撥打“96119”舉報投訴。

臨近歲末, 為加強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消防安全工作, 預防火災事故, 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規定,

三水消防部門發佈提醒公告, 呼籲公眾積極參與社會消防治理。

消防部門提醒,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賓館、飯店、商場、市場、醫院、福利院、學校、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消防設施保持正常完好狀態, 消防控制室按規定落實人員值班, 在營業(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

每逢過節, 經常有市民放飛孔明燈。 但消防部門特別提醒,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成區、文物景點周邊、加油加氣站、油庫、燃氣儲備站、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和儲存單位、森林防火重點區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

違者將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 相關單位如要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查批准方可舉辦。

消防部門表示,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市民朋友如果發現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 可隨時撥打“96119”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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