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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亂建樓堂館所,就要受處分了

縣政府辦公樓像白宮, 行政大樓前修音樂噴泉廣場, 機關培訓中心堪比五星級酒店……曾經, 一些地方違規興建樓堂館所, 外觀氣派內部奢華,

不僅揮霍大量公共財產和資源, 背後還暗藏腐敗濫權等問題, 群眾對此頗有意見。

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 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 從嚴控制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 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貫要求。 早在1988年, 國務院就頒佈了《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 2017年10月27日, 國務院又公佈了《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 以更具約束力的制度規範對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進行更全面、更嚴格的規制。 2017年12月1日起, 新條例正式施行。 按照新條例, 建設樓堂館所有以下情形的, 將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原文連結:

第二十一條 機關、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具體情況責令停止相關建設活動或者改正,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者責令限期騰退,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

(二)未經批准建設辦公用房;

(三)以技術業務用房等名義建設辦公用房,或者違反規定在技術業務用房中設置辦公用房;

(四)擅自改變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或者擅自增加投資概算;

(五)辦公用房專案建設資金來源不符合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超越審批許可權審批辦公用房項目;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辦公用房項目予以批准;

(三)對未經批准的辦公用房項目辦理規劃、用地、施工等相關手續,或者安排預算、撥付資金;

(四)其他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原文連結:

第二十一條 機關、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具體情況責令停止相關建設活動或者改正,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者責令限期騰退,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

(二)未經批准建設辦公用房;

(三)以技術業務用房等名義建設辦公用房,或者違反規定在技術業務用房中設置辦公用房;

(四)擅自改變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或者擅自增加投資概算;

(五)辦公用房專案建設資金來源不符合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超越審批許可權審批辦公用房項目;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辦公用房項目予以批准;

(三)對未經批准的辦公用房項目辦理規劃、用地、施工等相關手續,或者安排預算、撥付資金;

(四)其他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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