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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專項治理成為扶貧“保護傘”

中央紀委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 中央紀委決定從2018年到2020年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 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 促進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脫貧攻堅的重大政治責任, 為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12月16日《人民日報》)

脫貧攻堅戰打響以來, 資金和政策不斷向貧困地區集結, 這些集結的資源為奪取脫貧攻堅戰的最後勝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給貧困地區幹部群眾吃了一顆實實在在的“定心丸”。

然而, 尾隨資源而來的, 除了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信心和決心之外, 卻還有大大小小的“蠅貪”“碩鼠”, 他們用手中的權力在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 成為群眾脫貧路上的一塊“絆腳石”。

此次, 中央紀委專門發印發通知, 持續3年時間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可謂撓住了“痛點”, 揭開了“盲點”。 往後, 只要紀檢監察系統能按通知堅持專項治理, 牢牢抓住扶貧領域腐敗和不實作風這個“重點”, 就相當於給精准扶貧撐起了一把“保護傘”, 貧困資金和政策也將免受“蠅貪”“碩鼠”之害。

以往扶貧領域各類形式的腐敗, 一方面是因為扶貧領域初次集中攻堅, 資源高度集中, 新現象引發了大量新問題,

而過去相關監管經驗不夠、監管力量不足是導致腐敗問題頻發的因素之一。 但客觀地講, 這同時也與監管的失守、不作為和不敢擔當有直接的關係。 倘若任由扶貧領域各類腐敗繼續蔓延, 任由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進錯門”“入錯包”, 那麼, 貧困群眾將錯過千載難逢的脫貧良機, 徹底消除貧困也將遙遙無期。

所謂“千里之堤, 毀於蟻穴”, 扶貧領域的各類“微腐敗”, 單個案件分開看, 小的案件可能也就只涉及幾百上千元的資金, 有些問題甚至與資金無關, 只是在誰享受優惠政策上“動了手腳”。 不過, 因為脫貧攻堅涉及面大、直接面向群眾、參與幹部人數多。 整體來看, 這些“微腐敗”加在一起, 不僅會拖慢攻堅進程, 更會降低貧困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度。

因此, 強化扶貧領域黨風廉政建設, 以“專項治理”的形式為脫貧攻堅保駕護航, 嚴肅查處扶貧領域各類腐敗就顯得尤為重要和急迫。

“蠅貪”“碩鼠”就如同長在脫貧攻堅這個偉大工程之上的“毒瘤”, 不及時祛除、不及時治療的話就會擴散蔓延, 危及健康, 而“專項治理”就是治這個“毒瘤”的一劑良藥, 只要持之以恆給藥治病, 堅持扶貧領域各類腐敗“雖小必誅”, 就能為貧困群眾撐起一把能遮風擋雨的“保護傘”。

文/阿古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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