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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正德年間夏天的時候,
太倉洲(蘇州太倉市)某縣中有個姓劉的鄉人回家途中,
在郊外遇到一個漁民。
漁民剛打魚回來, 背後背著魚簍, 另一隻手上拿著一隻大鱉。
劉某就看了一眼, 見這頭鱉只有三條腿, 覺得它與眾不同, 於是就買回了家中讓自己妻子王氏給燉湯。
(網路圖片:鱉)
王氏也沒多看, 等到鱉湯燉好以後, 劉某就叫王氏一起吃。
王氏聞了聞, 嫌這鱉湯太腥氣, 就不想吃, 到門口去跟鄰居婦女們閑嘮家常。
可是過了一頓飯的時間, 也沒有聽到他丈夫叫她收拾碗筷, 也沒有聲息, 她就很奇怪, 回屋中一看, 卻已經找不到她丈夫了!
再看地上, 只有一縷一縷的頭髮散落, 衣服、帽子、鞋都散落在凳子上, 周圍還有一攤紅水兒!
王氏當即大驚失色, 哭嚎著叫他丈夫劉某的名字, 可是無人應答, 隨後又看了看地上的血水,
在門口的鄰里們聽到後,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都跑進了圍觀, 見了她家中的情景也都非常驚訝, 有的人認為是王氏謀殺了他丈夫而後又編的謊言!
(網路圖片:甲魚湯)
隨後就將婦人告到了官府中。
當時的知州是個來自莆田的官員,
又讓差役招來了街上賣鱉的漁人, 限定日期讓他們再去捕捉一隻三足鱉回來。
過了好幾天, 漁人終於捉回來一隻獻上。
趙知州就命令王氏按照原來給劉某烹調的方法燉成一鍋湯, 又提來了幾個重刑囚犯, 讓他們吃下。
等到這幾個人吃完鱉湯, 又送回監獄, 幾個人剛走回監獄門的時候, 就只剩下了衣服和頭髮, 情況和劉某消失的現場完全相同。
趙知州驗證出來是“三足鱉”的問題後就釋放了王氏。
後來被派去捉鱉的漁民們說:當初他們被命令去抓三足鱉, 就在原來的那條河裡用網撈, 收網的時候,
漁民們不認識這東西是什麼, 都很害怕, 趕緊又就將它們扔回了水中, 又捕了一網, 仍舊是那些東西。
(網路圖片:撒網捕魚)
眾漁民就商量著, 趕緊去街上買來了熟肉和酒, 在水邊禱告一番:“我們這些人是奉了官家的命令, 要捉三足鱉, 不想接二連三網上來奇怪的東西, 如果到了期限不能上交三足鱉, 一定會被管家治罪的。 ”
幾人又禱告幾句, 接著又下漁網, 不久果然捕上來一隻三足鱉!
可是終究也不知道前兩次抓到的是什麼東西!
《山海經》中也記載有“三足鱉”的故事, 說這種動物“生於從山”。
改編自明《庚巳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