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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使用者押金退款延遲,摩拜回應:可能與支付平臺產品設計有關

近日, 濟南時報報導稱, 從11月起, 濟南十多名摩拜用戶提交了退款申請, 押金卻沒能在2-7個工作日內如期到賬。 其中, 5人經過20天的催促和等待, 終於拿回了299元的押金。

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了35名在留言區聲稱押金難退的用戶, 有5人回復了記者的問詢。

還有一位用戶稱, 他是通過Apple Pay充的押金, 但距離發起退款申請已經過去了二十餘天, 仍然沒有收到退款, “客服只會讓我耐心等待, 或者找Apple Pay, 我怎麼知道怎麼辦?”

還有兩位用戶表示, 其通過微信或支付寶充的押金, 但在發起退款申請後一個多月, 退款依舊沒有到賬, “客服只會讓我等一到三個工作日, 我等了三天又三天, 也不知道到底什麼原因。 ”

有上海用戶向澎湃新聞記者反映, 其在11月中旬申請押金退還, 但當天沒有收到退款, 客服解釋稱, 其是2016年8月31日充的押金。 根據摩拜的規定, 2016年9月前繳付押金, 不會原路退還,

需要報繳費帳單, 人工手動轉帳支付寶, 等待時間為2-7個工作日。

在通過人工客服登記後的第10天, 該用戶收到了退款。

摩拜方面對澎湃新聞記者回應稱, 摩拜單車APP上的押金退款政策通常是2-7個工作日退回原有支付帳戶。 關於最近出現的少數用戶押金退款延遲問題, 可能與網路協力廠商支付平臺的產品設計有關。

不只是摩拜。

澎湃新聞記者還注意到, 另一家共用單車巨頭ofo的評論區, 也有用戶聲稱押金退不出來。

12月21日, 澎湃新聞記者從7位上海的摩拜和ofo使用者處瞭解到的情況是, ofo使用者在發起退款申請後, 均在幾分鐘內均收到了押金退款。 而幾位摩拜用戶中, iPhone用戶未能成功發起退款, 安卓手機用戶則成功實現秒退。

記者注意到, iPhone使用者在提交押金退款申請後, 摩拜App上顯示押金依舊在帳戶內, 多次操作依舊沒能成功發起退款。 而如果用安卓手機登錄其帳號並發起退款申請, 則可實現秒退。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 摩拜於兩天前剛在iOS系統發佈了最新版本的App。 參與測試的用戶在升級版本後,

成功實現押金秒退。 12月21日晚間, 未升級摩拜App版本的iPhone用戶也成功發起押金退款申請, 並實現秒退。

摩拜於兩天前更新了用戶端版本。

摩拜方面並未回應此次退款不暢是否與此次軟體升級有關。

摩拜方面指出, 目前, 摩拜單車用戶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繳納押金後,

在一定期限內申請退款時, 支付寶和微信可以實現原路徑自動退款。 如果超過設定的時間期限, 為謹慎處理, 保證使用者資金安全, 需要客服通過手工核實操作, 無法自動實現退款。 如原支付帳戶有過變動(解綁或註銷銀行卡或支付寶/微信帳戶), 押金退款路徑和到賬時間會受到影響, 押金退款路徑需要諮詢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客服。

摩拜方面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 “使用者導向”是摩拜單車的價值觀之一, 自成立以來, 摩拜單車始終把“保障用戶押金安全”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 並確保用戶可隨時退押金。

近期, 押金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除了第二陣營的共用單車企業先後爆發押金難退, 行業頭部的摩拜、ofo也未能獨善其身:先後有媒體曝出,根據內部人士爆料,因市場擴張成本高企,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單車企業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用戶押金填補缺口,挪用總金額高達60億元。

對於這一說法,ofo和摩拜方面均表示譴責,並稱押金安全且隨時可退。但摩拜和ofo的表態中,均未直接回應,是否存在“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在澎湃新聞記者的多次詢問中,雙方也未對押金相關問題作出正面回應。

而共用單車業內人士和銀行業內人士均向澎湃新聞記者指出,押金的監管主要是靠企業自律,挪用押金在行業內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12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官網發文稱,今年以來連續發生多起共用單車、網約車等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取消費者押金、預付費後,將所收資金挪作他用,在運營不善或停止營業時,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目前正在制定的《電子商務法》中對此應明確做出立法規制。對於押金,應採取“預授權”凍結制度,防止押金流入企業資金帳戶。

行業頭部的摩拜、ofo也未能獨善其身:先後有媒體曝出,根據內部人士爆料,因市場擴張成本高企,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單車企業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用戶押金填補缺口,挪用總金額高達60億元。

對於這一說法,ofo和摩拜方面均表示譴責,並稱押金安全且隨時可退。但摩拜和ofo的表態中,均未直接回應,是否存在“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在澎湃新聞記者的多次詢問中,雙方也未對押金相關問題作出正面回應。

而共用單車業內人士和銀行業內人士均向澎湃新聞記者指出,押金的監管主要是靠企業自律,挪用押金在行業內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12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官網發文稱,今年以來連續發生多起共用單車、網約車等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取消費者押金、預付費後,將所收資金挪作他用,在運營不善或停止營業時,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目前正在制定的《電子商務法》中對此應明確做出立法規制。對於押金,應採取“預授權”凍結制度,防止押金流入企業資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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