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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女子淩晨被挾持到小車內,錢包沒錢,劫匪竟提出………

年輕女子孤身一人淩晨走在大街上, 不幸遇到了搶劫犯!電擊棒電擊、手銬挾持上車, 這種電影裡常見的橋段, 居然真實發生在中山市西區新居路, 因事主錢包沒多少錢, 劫匪還提出了微信轉帳……

12月25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一起搶劫案的終審判決

2016年1月12日淩晨2時許, 陳女士步行經過西區新居路3幢置禾商場對開路段。 突然, 一名男子從後方沖上來將她抓住, 並用拳頭毆打她。

陳女士拼命反抗,

男子竟拿出電擊棒對她進行電擊!因陳女士錢包裡並沒有多少錢, 接下來, 該男子又用手銬將她挾持至一輛小車上, 通過威脅恐嚇的方法強行要求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搶走陳女士6000元。 得手後, 劫匪釋放了陳女士並逃離現場。

一個月後, 涉案劫匪在火炬開發區落網。 該男子叫李某成, 1980年出生, 河南省泌陽縣人。 案發後, 涉案贓款未能繳回。 李某成否認自己犯罪。

然而警方查明, 陳女士微信轉帳的收款方雖然不是李某成本人, 但李某成的親屬及朋友均證明, 涉案微信帳號是李某成使用, 陳女士被搶的6000元一直都在李某成的實際控制中。

今年10月25日李某成一審被判犯搶劫罪, 獲刑4年被處罰金3000元, 並被責令退賠陳女士6000元, 李某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近日被市中院終審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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