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達州市中心城區醃臘製品薰制的通告
〔2017〕第5號
為進一步改善中心城區環境空氣品質, 規範醃臘製品薰制行為, 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整潔優美、秩序規範、和諧文明的人居環境,
一、為滿足市民生活需求, 規範醃臘製品薰制, 市中心城區規劃設置了四個醃臘製品薰制點, 具體薰制地點為:
(一)通川區西外鎮新錦社區環保設備薰制點(通川區人民醫院西北側, 新錦社區白塔路西端盡頭處);
(二)達川區翠屏街道二號幹道環保設備薰制點(衛計委綜合樓後面空地處);
(三)達川區三裡坪環保設備薰制點(達川區三裡坪人文生態社區B線中大砼業後C線南頭,
(四)經開區七河路傳統薰制點(升達木業東側, 七河路與南城三號幹道交叉口達州蔡坪棚改工程的對面)。
二、為方便廣大市民薰制醃臘製品, 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期間, 可乘坐下列公車前往薰制點, 公車具體執行時間以各公交線路運行起始時間為准:
(一)前往通川區西外鎮新錦社區環保設備薰制點, 可乘坐15路、16路、17路、20路、28路、31路前往;
(二)前往達川區翠屏街道二號幹道環保設備薰制點, 可乘坐4路、6路、8路、9路、29路前往;
(三)前往達川區三裡坪環保設備薰制點, 可乘坐1路、2路、21路、22路前往(其中:2路公車臨時調整線路繞行至薰制點、22路公車臨時延伸至薰制點);
(四)前往經開區七河路傳統薰制點, 可乘坐3路、4路、5路、6路、9路前往(其中:6路公車臨時延伸至薰制點)。
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通告設置的薰制點以外地點薰制醃臘製品。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 擅自在市中心城區設置醃臘製品薰制點或進行薰制活動的, 由城管部門依法查處;因擅自設置或薰制行為引發消防、山林火災的, 由公安、林業等部門依法查處;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市中心城區內, 通川區轄區的醃臘製品薰制管理工作由市、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組織實施;達川區轄區的醃臘製品薰制管理工作由達川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經開區轄區的醃臘製品薰制管理工作由經開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組織實施。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 擅自設置醃臘製品薰制點或進行薰制活動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利舉報和投訴。
舉報、投訴電話
市城管執法局:12319、96198、2383110;
市環境保護局:12369、8112369;
市公安局:110;
市武警消防支隊:119;
市林業和園林局:2652374;
市交通運輸局:2378117;
通川區環保局:12369、2382084;
達川區環保局:12369、2620008、2661800;
經開區環保分局:3437002;
市城管執法局達川區分局:5188801。
七、進行醃臘製品薰制活動的市民應強化安全防範意識, 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
八、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一年, 期滿自行失效。 在有效期內, 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範性檔另有規定,
達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達州市環境保護局
達州市公安局
達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達州市交通運輸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