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故意軋人被判死緩
辯稱沒看到受害人 監控錄影戳穿謊言
北京晨報消息:駕照被吊銷的李某, 不僅違法駕車, 甚至還酒後上路。 在通州一工地門前, 李某恰巧與因噪音問題到此維權的居民相遇, 雙方進而發生了口角。 其中一位居民萬某多次倒在車前打算阻止李某進入, 但李某一腳油門駕車從萬某身上軋過, 導致萬某當場死亡。 近日, 北京市三中院對該案進行宣判,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 一審判處李某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無照酒後駕駛偽牌車
39歲的李某是北京人, 此前他曾因酒駕被公安機關吊銷駕照。
去年7月1日下午1點至晚上9點, 李某一直在和朋友喝酒, 共喝了十幾瓶啤酒。 之後, 他開著表弟名下的一輛奧迪A6轎車, 從社區出發到事發工地, “我打算幹工地裝修, 想去新社區看看戶型, 白天工地不讓進, 晚上管得松, 所以我就晚上去了。 ”
恰巧, 因為事發工地存在施工擾民問題, 附近居民前往該工地維權, 其中就包括被害人萬某。 李某駕車駛到工地門前, 被萬某等居民攔住。 “我看見有人坐著小板凳堵門, 就讓他們讓路, 但他們不聽。 ”李某下車後, 與對方發生了口角, 李某還用手拍了對方一人的腦袋幾下, 萬某見狀則直接躺在了奧迪車前。
辯稱非故意未獲認可
“我看見那人躺在地上, 就用腳踢了一下他的腦袋, 但他剛起來又躺下了。 ”李某說, 萬某前後躺下三次, 在第三次躺下時, 他以為車前沒人, 就開車過去了。 本案開庭時, 李某一再說軋人前沒看到萬某, 是等他開過去了才感覺到車下軋到了什麼東西。 “當時我想掉頭回家, 沒想到軋到了人。 ”
雖然李某在法庭上極力辯解自己並非故意軋人, 但根據公訴機關提交的監控錄影顯示, 事發前李某曾特意倒車, 將車頭對準了萬某。 在實施輾軋時, 李某啟動汽車加速沖了過去。 公訴人認為, 從錄影上可以看出, 李某肯定能看到被害人當時是躺在地上的。
被判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審理認為, 根據監控錄影顯示, 李某曾看到萬某前兩次躺在車前,
綜上, 法院認為在案證據足以認定李某與萬某持續爭執後, 明知萬某第三次躺在車前, 仍駕車碾軋萬某的事實,
據此, 法院認定李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致人死亡, 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鑒於本案案發的具體情節, 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點評:此人經營社區的沙子水泥生意是亮點, 網友紛紛懷疑這就是傳說中的沙霸, 法院裡沒有涉及。 面對法官問他去談什麼生意, 依然霸氣回懟與此案無關, 或許可以看出此人平時的行為。
下面是之前通州君發佈的庭審實錄(看過的可以忽略), 可以看到這個人的行為:
2016年7月1日晚上9點多,
事發通州區梨園鎮怡樂南街附近。
肇事車輛是一輛黑色奧迪。
肇事人,39歲,通州區人,被捕前無業,與死者住在附近同一個社區。
看看下面的罪名,肇事人可謂是監獄和看守所裡的常客。
在庭審中,被告人口齒伶俐、字正腔圓,對於檢方、法庭的指控,這樣說:(你是)用4減1等於3的方法算出來的……
被告人的辯護人介紹說,這位主兒,沒有什麼正當職業。
但卻跟檢方說:別看我吃勞保,我一年兩次澳門、兩次香港的去。
錢哪裡來的呢?通過賣水泥、沙子掙點小錢。
生意咋做的呢?因為跟物業建立關係,社區入住以後,他就經營這些。
案發現場。
案發時,被害人躺在車前。
幾次理論,幾次爭吵之後,被告人駕車撞向受害人。被告人稱,未注意到受害人躺在車前。
被害人50多歲,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妻子、沒有兒女。
事發前,受害人已經好幾天和鄰居來此討要擾民費。
最後這麼一趟,再也沒有站起來。
被告人說,居民討要擾民費,跟他沒關係,案發時他是來找項目的。
檢方問他找什麼項目。
被告人說:這跟本案沒關係好像。
他不回答。
當晚,被告人和受害人發生衝突,被告人用手抓和揪受害人的頭髮。
用且用腳去踢已經躺下的受害人。
開車前,他還喝了10多瓶啤酒。
奧迪車上貼的還是假號牌。
而且沒有駕駛證。
法庭認為,被告人存在故意殺人主官故意,是因為被告人將車後倒,然後再調整好以後對準受害者。
而被告人的父親作為辯護人,在法庭上稱:因為車有顛簸,誤以為壓到異物也屬正常。
法庭則認為,被告人壓根就不想去關注前邊是不是有人。
檢方認為被告人利用奧迪車作為殺人工具、加速駕駛汽車碾壓被害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而被告人的父親、辯護人則認為,應當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2017年8月14日,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死者的親屬,也來到了法庭,他們說:失去親人,我們肯定也很痛苦。
願逝者安息、罪犯得到嚴懲,也願世界上別再有這麼多的垃圾人,也希望我們的法律,希望一些執法者拿出智慧和耐心不要去和稀泥,不要再縱容各種垃圾人茁壯成長。
歡迎轉發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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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輛是一輛黑色奧迪。
肇事人,39歲,通州區人,被捕前無業,與死者住在附近同一個社區。
看看下面的罪名,肇事人可謂是監獄和看守所裡的常客。
在庭審中,被告人口齒伶俐、字正腔圓,對於檢方、法庭的指控,這樣說:(你是)用4減1等於3的方法算出來的……
被告人的辯護人介紹說,這位主兒,沒有什麼正當職業。
但卻跟檢方說:別看我吃勞保,我一年兩次澳門、兩次香港的去。
錢哪裡來的呢?通過賣水泥、沙子掙點小錢。
生意咋做的呢?因為跟物業建立關係,社區入住以後,他就經營這些。
案發現場。
案發時,被害人躺在車前。
幾次理論,幾次爭吵之後,被告人駕車撞向受害人。被告人稱,未注意到受害人躺在車前。
被害人50多歲,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妻子、沒有兒女。
事發前,受害人已經好幾天和鄰居來此討要擾民費。
最後這麼一趟,再也沒有站起來。
被告人說,居民討要擾民費,跟他沒關係,案發時他是來找項目的。
檢方問他找什麼項目。
被告人說:這跟本案沒關係好像。
他不回答。
當晚,被告人和受害人發生衝突,被告人用手抓和揪受害人的頭髮。
用且用腳去踢已經躺下的受害人。
開車前,他還喝了10多瓶啤酒。
奧迪車上貼的還是假號牌。
而且沒有駕駛證。
法庭認為,被告人存在故意殺人主官故意,是因為被告人將車後倒,然後再調整好以後對準受害者。
而被告人的父親作為辯護人,在法庭上稱:因為車有顛簸,誤以為壓到異物也屬正常。
法庭則認為,被告人壓根就不想去關注前邊是不是有人。
檢方認為被告人利用奧迪車作為殺人工具、加速駕駛汽車碾壓被害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而被告人的父親、辯護人則認為,應當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2017年8月14日,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死者的親屬,也來到了法庭,他們說:失去親人,我們肯定也很痛苦。
願逝者安息、罪犯得到嚴懲,也願世界上別再有這麼多的垃圾人,也希望我們的法律,希望一些執法者拿出智慧和耐心不要去和稀泥,不要再縱容各種垃圾人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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