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天從市衛生監督局獲悉, 自6月份針對非法醫療美容開展“亮劍”專項行動以來, 我市查辦醫療美容案件12起, 結案9起, 罰沒金額26500元, 沒收違法所得7400元。
9月21日, 泊頭市衛生計生局聯合公安局對當地一家美容美髮店檢查時, 現場發現了肉毒素、玻尿酸、麻醉針劑等非法藥品。 店主高某承認, 自己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也不是衛生技術人員, 但是非法開展了醫療美容服務。 他自稱, 開業時間不長, 只開展過隆鼻術和面部黑痣治療術。 根據相關法規, 泊頭市衛生計生局給予高某沒收醫療藥品、器械,
10月9日, 滄縣衛生監督所根據群眾舉報, 聯合公安民警對滄縣李天木鄉一處居民樓進行了檢查。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了單人床、手術用品、藥物以及文眉機等物品。 被舉報人李某承認, 自己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但非法開展了醫療美容服務。 當地衛生部門依法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