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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都辦了,還說什麼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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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三年, 育有一女, 丈夫突然說要跟我離婚。 我不想糾纏但也不想輕易放下, 我知道強求沒有意義, 離去卻要面對另一種生活——一個我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看來他早已經做好了打算, 只是因為忙碌我沒能察覺到這些罷了。 結婚後進入一段平淡期, 後來他開始經常抱怨, 抱怨生活無趣, 日子過得艱辛, 抱怨我不關心他, 不懂他的心思, 從抱怨變成爭吵, 再從爭吵變成互相冷漠。

突然有一天他又變得一反常態, 對我猶如戀愛時那般好, 下班後為我做飯, 知道我看孩子累晚上給我按摩, 時不時會買回些小禮物, 時不時會對我講一些蜜語甜言。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又這樣了, 也來不及思考, 我只能慶倖自己沒有嫁錯人。

畢竟嫁給他了, 我盼著他好, 兩個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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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卻是離婚的前兆, 就猶如一個將死之人迴光返照一般, 離婚時沒覺得可怕, 可現在回想起來卻很後怕。

說女人該長志氣, 該懂得維護自己的尊嚴, 該獨立自主的活著, 可是當結婚又離婚, 這些信念必定會被一點一點侵蝕, 直至一刻總覺堅強的心徹底墜落深淵。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很悶的人, 不愛說話更不愛計較, 不患得患失活得一直很坦然。 父母在我年幼時離婚, 跟著母親過, 直到現在, 我也沒有想見父親的衝動, 因為曾經一次次期盼到失望徹底改變了我的性格, 我對事故變遷的看法已經定型。

可是當自己需要面對這一天時, 也終於不敢再倔強著說一句:沒關係, 沒了誰我都能活, 有了誰我都可以隨時放下。 至少我沒勇氣放下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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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是可以, 即使他說他也捨不得自己的孩子, 可他仍然主動把孩子讓給了我,

他把這種行為美言為:我知道你比我更需要孩子在身邊, 我為了你可以選擇放下。

他還說其實他一直很愛我, 只是走到現在已經沒有了退路, 我可以理解為:這婚是我要離的。

他說了八開六九還是要走, 一個行動已經拆穿了一切謊言, 我想:既然是謊言為什麼還用戳破?如果我拆穿了又怎樣, 他該不承認還不承認, 即使就算他承認了又怎樣?還不是照樣要離婚。

辦完離婚證他就走了, 好像心情格外悲痛, 抽了一根煙, 煙頭丟在我還要生活的空間裡, 他還要用腳再使勁踩一踩, 他以為這是證明他無奈、悲痛、心酸的舉動, 於我而言這只是進一步污染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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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 拿著行李走到門口不忘說一嘴:你要記住, 我這輩子最愛的人仍然是你。

他轉過身去用手抹了抹臉, 我不確定他是在擦淚還是抹汗……我站在窗前緊握著孩子的小手, 看著樓下的他陽光燦爛般的微笑, 擁吻著年輕漂亮又性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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