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威是親戚介紹認識的, 我在一所小學教音樂, 李威家在市里有一家酒店, 特別有錢, 我媽知道了他們家的情況對這個女婿特別滿意,
結婚以後我才發現我和李威的興趣愛好根本不在一個層次上, 我平時喜歡沒事在家做做美食, 要麼就是看看書談談琴, 李威卻喜歡在外面玩, 打麻將、唱K、蹦迪。 我跟著他去過幾次, 結果是我根本適應不了這樣的生活, 讓他呆在家裡他也不願意, 後來發展成為各玩各的。
結婚的時候李威就和我說好了, 每個月給我兩萬的生活費, 我媽知道以後特別開心, 我自己倒是無所謂, 我自己的工資也不少, 而且我對錢沒有那麼大的需求, 不過他給我也就拿著, 這些錢我全都存起來,
一轉眼我們結婚兩年了, 這兩年我們倆的感情越來越淡, 他經常三天五天不回家, 打電話問他他就說在外面玩, 讓他回家他就不耐煩。 雖然我們不會吵架, 但是日子卻猶如一潭死水。
這時候我發現我懷孕了, 我原本以為我懷孕了李威會有所轉變,
晚上我打電話讓李威回家, 等他回來以後我把手機拿給他看, 問他是什麼意思。 我原以為他會否認或者解釋, 沒想到李威很不耐煩的說他在外面玩玩, 逢場作戲, 他和這些女孩子就是各取所需而已。 我聽了氣的渾身發抖, 抬手就給了他一巴掌。 李威被打了也氣不過, 反手也給了我一記耳光,
我沒想到他會打我, 我流著眼淚收拾東西回了娘家, 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媽知道了事情的經過不僅沒有為我打抱不平, 反而勸我要以家庭為重, 我說我要離婚, 我媽卻說:“你老公沒個月給你兩萬生活費, 你還想怎麼樣?別身在福中不知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