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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責”與環境保護齊肩並行

“人類不是環境的創造物, 環境是人類的產品”。 如今, 損壞一株花賠錢, 破壞森林無追責的發生, 已屢見不鮮。 生活, 沒有一個清潔美好的環境, 再優俗的生活條件也無意義, 然而 , 因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缺位, 雲南作為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省份, 以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作為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重要抓手, 以有效的方式進行有益的探索。

環境的污染, 給生態平衡帶來了危機。 雲南省結合試點方案增加新型追責情形, 將“損害擔責”逐項細化, 同時加強生態環境試點與公益訴訟的銜接, 賠償磋商成為環境損害救濟的新途徑,

從而有效的提高了賠償和後續生態修復的執行效率;昆明市以實際案例形式, 讓群眾形成強烈的破壞環境必追責共識。

“環境有價, 損害擔責。 ”擔責的背後卻存在資金來源問題, 雲南省先後提出分期賠付、建立賠償監督機制、責任保險、司法聯動等多樣化方式, 取得良好效果。 美好的地球環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基礎, 環境的保護, 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是每一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作者:小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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