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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 市委副書記、市長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東莞市“三規合一”工作方案》《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等事項。
未來幾年, 我市將依託東莞港打造一條藍色臨海產業帶, 加快區域海洋經濟一體化進程。
“十三五”期間, 我市將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預計2020年, 我市海洋總產值達到約1110億元, 年均增長約8%, 海洋總產值占全市GDP的12%左右。 我市提出, 以濱海灣開發區為平臺, 加強與港澳及周邊城市的產業對接, 借助海洋經濟的開發, 大力發展灣區經濟, 實現粵港澳的產業融合及升級。
議題 1
開發海洋
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戰略目標
“十三五”時期, 是我國調整優化海洋經濟結構的重要時期和實施“一帶一路”發展新戰略的關鍵時期,
《規劃》提出, 未來五年, 我市將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為中心, 形成海洋綜合開發新格局, 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力促海洋經濟總量、海洋科技、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管理服務全面提升。
形成現代海洋經濟空間新格局
“十三五”期間, 東莞將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努力建設國家海洋戰略實踐先行區、珠三角海洋生態文明示範點、珠江口東岸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 預計2020年, 全市海洋總產值達到約1110億元,
《規劃》提出, 我市以陸海統籌為原則, 有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拓展經濟發展空間, 形成優勢海洋產業聚集發展為主導、海洋戰略新興產業為支撐, 現代海洋服務業為引領, 產業集聚效應突出、功能清晰、特色鮮明、重點區域開發成效明顯的“一帶四區一圈”現代海洋經濟空間新格局。
未來幾年, 我市將依託東莞港打造一條藍色臨海產業帶, 建設麻湧、沙田、虎門和長安四大海洋經濟主體區, 加強同周邊地區分工協作構建深莞惠海洋經濟合作圈, 加快區域海洋經濟一體化進程。
充分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建設
《規劃》還特別提到, 我市要以港口城市為重要牽引力,
未來, 濱海灣新區將成為我市現代海洋產業上的一顆“明珠”。 《規劃》提出, 充分發揮濱海灣開發區的區位優勢和雄厚經濟腹地實力, 推進濱海灣開發區現代海洋產業聚集區建設, 構建高效生產和優質生活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 濱海灣新區將以新興海洋產業為特色品牌, 以商務貿易產業為重要支撐, 以現代服務產業為戰略取向,
議題 2
“三規合一”
沙田虎門港長安厚街等率先試點
有序推進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合一”工作, 實現“一張藍圖幹到底”, 是國家和廣東省明確提出的工作要求, 也是我市實現更高水準發展的重要舉措。
空間秩序不清、空間供給不足、空間品質不高, 是當前制約東莞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主要短板。 方案指出, 通過“三規合一”工作, 能有效統籌東莞市城鄉空間資源配置, 優化城市空間功能佈局, 保護耕地資源以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確保國家、省、市重點發展片區、重大專案順利落地實施,保障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為實現企業“倍增計畫”和邁進“萬億GDP俱樂部”的發展目標,我市把推動“三規合一”作為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著力點,列入2016-2018年重點行動計畫。按照試點先行、全市推廣的工作思路,我市將分兩階段實施“三規合一”。目前,我市選取了虎門、長安、厚街、沙田虎門港和道滘作為試點,開展“三規合一”資訊平臺、協調監督評估機制等五項工作。預計今年7月至明年底,向全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議題 3
綠道管理
明確綠道管理部門及職責分工
目前,我市已建成綠道956公里,其中珠三角區域綠道東莞段225公里,城市與社區綠道731公里,驛站58座,初步建成結構合理、連通便捷、惠及民生的綠道網體系。為規範我市綠道規劃、建設與管理,發揮綠道功能和效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升級改造,建設生態文明的宜居城市,我市制定了《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編制我市綠道總體規劃;市城管局作為我市綠道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全市綠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並負責對市直管綠道的管理工作;其他綠道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
議題 4
補償辦法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給予徵收補償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規範徵收補償行為,更好地推進房屋徵收工作,我市依據國務院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廣泛徵求部門、鎮街與社會公眾意見,制定了《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徵收程式、補償標準等。
辦法規定,對國有土地上被徵收的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其中補助標準為:建築面積100㎡以下(含)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2萬元;建築面積100㎡以上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3萬元。
在獎勵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在徵收補償方案簽約期首日起1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徵收房屋價值的5%的搬遷獎勵;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3%的獎勵;4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獎勵1%。被徵收房屋價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價值。
辦法還明確了不予補償範圍: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行為,不予補償。
議題 5
治水工程
3年內新建11個水質線上監測站
目前我市已全面打響水污染治理攻堅戰。針對我市水質線上監測子站較少,點位分佈不均衡,傳統手工監測存在監測頻次低、資料代表性有限、不能及時反映污染變化狀況等問題,我市編制了《“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計畫新增設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
方案提出,我市將在東江南支流、東江北幹流、運河、石馬河、寒溪河、茅洲河、淡水河及入海河口等國控、省控、市控和跨界河流域增加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該項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7年新建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2018年和2019年各新建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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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國家、省、市重點發展片區、重大專案順利落地實施,保障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為實現企業“倍增計畫”和邁進“萬億GDP俱樂部”的發展目標,我市把推動“三規合一”作為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著力點,列入2016-2018年重點行動計畫。按照試點先行、全市推廣的工作思路,我市將分兩階段實施“三規合一”。目前,我市選取了虎門、長安、厚街、沙田虎門港和道滘作為試點,開展“三規合一”資訊平臺、協調監督評估機制等五項工作。預計今年7月至明年底,向全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議題 3
綠道管理
明確綠道管理部門及職責分工
目前,我市已建成綠道956公里,其中珠三角區域綠道東莞段225公里,城市與社區綠道731公里,驛站58座,初步建成結構合理、連通便捷、惠及民生的綠道網體系。為規範我市綠道規劃、建設與管理,發揮綠道功能和效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升級改造,建設生態文明的宜居城市,我市制定了《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編制我市綠道總體規劃;市城管局作為我市綠道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全市綠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並負責對市直管綠道的管理工作;其他綠道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
議題 4
補償辦法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給予徵收補償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規範徵收補償行為,更好地推進房屋徵收工作,我市依據國務院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廣泛徵求部門、鎮街與社會公眾意見,制定了《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徵收程式、補償標準等。
辦法規定,對國有土地上被徵收的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其中補助標準為:建築面積100㎡以下(含)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2萬元;建築面積100㎡以上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3萬元。
在獎勵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在徵收補償方案簽約期首日起1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徵收房屋價值的5%的搬遷獎勵;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3%的獎勵;4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獎勵1%。被徵收房屋價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價值。
辦法還明確了不予補償範圍: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行為,不予補償。
議題 5
治水工程
3年內新建11個水質線上監測站
目前我市已全面打響水污染治理攻堅戰。針對我市水質線上監測子站較少,點位分佈不均衡,傳統手工監測存在監測頻次低、資料代表性有限、不能及時反映污染變化狀況等問題,我市編制了《“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計畫新增設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
方案提出,我市將在東江南支流、東江北幹流、運河、石馬河、寒溪河、茅洲河、淡水河及入海河口等國控、省控、市控和跨界河流域增加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該項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7年新建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2018年和2019年各新建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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