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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將建海洋經濟主體區 濱海灣新區將成為一顆“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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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 市委副書記、市長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東莞市“三規合一”工作方案》《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等事項。

未來幾年, 我市將依託東莞港打造一條藍色臨海產業帶, 加快區域海洋經濟一體化進程。

“十三五”期間, 我市將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預計2020年, 我市海洋總產值達到約1110億元, 年均增長約8%, 海洋總產值占全市GDP的12%左右。 我市提出, 以濱海灣開發區為平臺, 加強與港澳及周邊城市的產業對接, 借助海洋經濟的開發, 大力發展灣區經濟, 實現粵港澳的產業融合及升級。

議題 1

開發海洋

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戰略目標

“十三五”時期, 是我國調整優化海洋經濟結構的重要時期和實施“一帶一路”發展新戰略的關鍵時期,

也是我市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關鍵時期。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

《規劃》提出, 未來五年, 我市將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為中心, 形成海洋綜合開發新格局, 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力促海洋經濟總量、海洋科技、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管理服務全面提升。

形成現代海洋經濟空間新格局

“十三五”期間, 東莞將基本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 努力建設國家海洋戰略實踐先行區、珠三角海洋生態文明示範點、珠江口東岸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 預計2020年, 全市海洋總產值達到約1110億元,

年均增長約8%, 海洋總產值占全市GDP的12%左右, 海洋三次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優化為3:42:55。

《規劃》提出, 我市以陸海統籌為原則, 有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拓展經濟發展空間, 形成優勢海洋產業聚集發展為主導、海洋戰略新興產業為支撐, 現代海洋服務業為引領, 產業集聚效應突出、功能清晰、特色鮮明、重點區域開發成效明顯的“一帶四區一圈”現代海洋經濟空間新格局。

未來幾年, 我市將依託東莞港打造一條藍色臨海產業帶, 建設麻湧、沙田、虎門和長安四大海洋經濟主體區, 加強同周邊地區分工協作構建深莞惠海洋經濟合作圈, 加快區域海洋經濟一體化進程。

充分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建設

《規劃》還特別提到, 我市要以港口城市為重要牽引力,

發展以海帶陸、區域合作的經濟模式, 充分融入到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的建設中。 借助海洋經濟的開發, 大力發展灣區經濟, 實現粵港澳的產業融合及升級。 以濱海灣開發區為平臺, 加強與港澳及周邊城市的產業對接, 從制度、人才、營商環境、硬體設施等幾個方面入手, 加強珠江口大灣區的建設。

未來, 濱海灣新區將成為我市現代海洋產業上的一顆“明珠”。 《規劃》提出, 充分發揮濱海灣開發區的區位優勢和雄厚經濟腹地實力, 推進濱海灣開發區現代海洋產業聚集區建設, 構建高效生產和優質生活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 濱海灣新區將以新興海洋產業為特色品牌, 以商務貿易產業為重要支撐, 以現代服務產業為戰略取向,

重點佈局發展海洋科技服務業、海洋生物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現代綜合服務業、現代國際物流服務業、郵輪、遊艇休閒產業。

議題 2

“三規合一”

沙田虎門港長安厚街等率先試點

有序推進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合一”工作, 實現“一張藍圖幹到底”, 是國家和廣東省明確提出的工作要求, 也是我市實現更高水準發展的重要舉措。

空間秩序不清、空間供給不足、空間品質不高, 是當前制約東莞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主要短板。 方案指出, 通過“三規合一”工作, 能有效統籌東莞市城鄉空間資源配置, 優化城市空間功能佈局, 保護耕地資源以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確保國家、省、市重點發展片區、重大專案順利落地實施,保障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為實現企業“倍增計畫”和邁進“萬億GDP俱樂部”的發展目標,我市把推動“三規合一”作為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著力點,列入2016-2018年重點行動計畫。按照試點先行、全市推廣的工作思路,我市將分兩階段實施“三規合一”。目前,我市選取了虎門、長安、厚街、沙田虎門港和道滘作為試點,開展“三規合一”資訊平臺、協調監督評估機制等五項工作。預計今年7月至明年底,向全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議題 3

綠道管理

明確綠道管理部門及職責分工

目前,我市已建成綠道956公里,其中珠三角區域綠道東莞段225公里,城市與社區綠道731公里,驛站58座,初步建成結構合理、連通便捷、惠及民生的綠道網體系。為規範我市綠道規劃、建設與管理,發揮綠道功能和效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升級改造,建設生態文明的宜居城市,我市制定了《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編制我市綠道總體規劃;市城管局作為我市綠道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全市綠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並負責對市直管綠道的管理工作;其他綠道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

議題 4

補償辦法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給予徵收補償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規範徵收補償行為,更好地推進房屋徵收工作,我市依據國務院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廣泛徵求部門、鎮街與社會公眾意見,制定了《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徵收程式、補償標準等。

辦法規定,對國有土地上被徵收的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其中補助標準為:建築面積100㎡以下(含)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2萬元;建築面積100㎡以上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3萬元。

在獎勵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在徵收補償方案簽約期首日起1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徵收房屋價值的5%的搬遷獎勵;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3%的獎勵;4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獎勵1%。被徵收房屋價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價值。

辦法還明確了不予補償範圍: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行為,不予補償。

議題 5

治水工程

3年內新建11個水質線上監測站

目前我市已全面打響水污染治理攻堅戰。針對我市水質線上監測子站較少,點位分佈不均衡,傳統手工監測存在監測頻次低、資料代表性有限、不能及時反映污染變化狀況等問題,我市編制了《“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計畫新增設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

方案提出,我市將在東江南支流、東江北幹流、運河、石馬河、寒溪河、茅洲河、淡水河及入海河口等國控、省控、市控和跨界河流域增加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該項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7年新建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2018年和2019年各新建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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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國家、省、市重點發展片區、重大專案順利落地實施,保障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為實現企業“倍增計畫”和邁進“萬億GDP俱樂部”的發展目標,我市把推動“三規合一”作為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著力點,列入2016-2018年重點行動計畫。按照試點先行、全市推廣的工作思路,我市將分兩階段實施“三規合一”。目前,我市選取了虎門、長安、厚街、沙田虎門港和道滘作為試點,開展“三規合一”資訊平臺、協調監督評估機制等五項工作。預計今年7月至明年底,向全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議題 3

綠道管理

明確綠道管理部門及職責分工

目前,我市已建成綠道956公里,其中珠三角區域綠道東莞段225公里,城市與社區綠道731公里,驛站58座,初步建成結構合理、連通便捷、惠及民生的綠道網體系。為規範我市綠道規劃、建設與管理,發揮綠道功能和效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升級改造,建設生態文明的宜居城市,我市制定了《東莞市綠道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編制我市綠道總體規劃;市城管局作為我市綠道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全市綠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並負責對市直管綠道的管理工作;其他綠道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

議題 4

補償辦法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給予徵收補償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規範徵收補償行為,更好地推進房屋徵收工作,我市依據國務院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廣泛徵求部門、鎮街與社會公眾意見,制定了《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徵收程式、補償標準等。

辦法規定,對國有土地上被徵收的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其中補助標準為:建築面積100㎡以下(含)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2萬元;建築面積100㎡以上的房屋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每戶3萬元。

在獎勵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在徵收補償方案簽約期首日起1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徵收房屋價值的5%的搬遷獎勵;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3%的獎勵;45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主動完成搬遷的獎勵1%。被徵收房屋價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價值。

辦法還明確了不予補償範圍: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行為,不予補償。

議題 5

治水工程

3年內新建11個水質線上監測站

目前我市已全面打響水污染治理攻堅戰。針對我市水質線上監測子站較少,點位分佈不均衡,傳統手工監測存在監測頻次低、資料代表性有限、不能及時反映污染變化狀況等問題,我市編制了《“十三五”東莞市水質線上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計畫新增設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

方案提出,我市將在東江南支流、東江北幹流、運河、石馬河、寒溪河、茅洲河、淡水河及入海河口等國控、省控、市控和跨界河流域增加11個水質線上自動監測站。該項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7年新建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2018年和2019年各新建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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