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真的沒時間看孩子,
我也需要有一個完整的家,
所以我就想再找一個老婆,
親朋好友介紹了不少,
都不合適,
上個月大表姐說她鄰居家裡就這一個姑娘,
人也漂亮,
性格也不錯,
就是一直條件太高拖到三十五歲還沒結婚,
現在條件降了,
可年齡太大了,
也一直沒找到合適的。
聽表姐一說,
我也挺有意的就見了面,
果然我她人長的清秀,
白皙的皮膚一點不像三十五歲的人,
說話也溫柔當時我也挺滿意的,
就想結婚,
她也同意,
沒想事情這麼順利。
可沒想到的是這家獅子大張口,
就因為我是二婚帶著孩子,
所以彩禮要二十萬,
房產證上還得要寫她的名字,
聽他們這麼一說,
我有些生氣。
我拒絕了她的條件, 我娶不到老婆也不要她, 朋友們, 我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