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馬路殺手”橫行的年代, 你小心開, 但保不齊別人不來撞你~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更高。 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就是發生交通事故後, 交警判對方負全責, 但修完車後對方就是賴帳不肯賠錢?
遇到這種情況, 應該是負全責的一方墊錢給無責任方維修, 然後再找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報銷。 但如果遇到他耍賴不肯墊付錢時, 你可以參照以下幾點來處理:
1.讓責任方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打入你的帳戶
讓 責任方跟他的保險公司協商並簽訂一個協定, 同意把賠款直接打到你帳戶。 注意, 必須是對方去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後, 保險公司才可能將賠款給到我方。 之後你 跟維修店協商, 先開出維修發票。 因為自己車子還在維修店押著, 所以維修店有理由答應要求。 我方拿著維修發票找責任方保險公司理賠, 這樣就可以繞過耍賴的責 任方,
2.打110報警, 通過警方來處理
如果事故的責任方不肯付錢, 嚴格來說就已經屬於經濟糾紛了。 此時交警已經判責, 但並沒有再多的干涉權利。 那麼就要打110找員警了, 正常來說,
3.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如 果咱們投保了“三者險和車損險”的話, 那麼這時候我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就是由咱的保險公司墊付維修費後, 再替你去向責任方追要賠償款。
4.給責任方發律師函, 必要時打官司
如 果以上幾招都不適用, 那就要升級到法律層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