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比較晚,
所以公婆早就退休了,
我是做銷售的,
老公有著穩定的工作,
他是2婚,
有一個6歲的女兒在前妻那裡。
結婚後,
我為了業績,
早上5點就起床,
有時候晚上10點才回家,
每次回家婆婆總是準備好熱乎乎的飯菜等我吃,
因為太累了,
平時的髒衣服我都扔進洗衣機,
等週末一起洗,
婆婆每次看到後都會幫我洗完晾好,
為此我特別感動,
雖然每天只吃一頓晚飯,
但是我每月仍然給婆婆2000元生活費,
她覺得我給的挺多的,
就就打聽了一下我的工資,
我業績好的時候一個月兩三萬,
婆婆直呼他兒子撿到寶了,
我一個月掙的夠他兒子半年的收入了!她平時總說和我也最親,
兒子都比不過我。
我們結婚一年後,
我也想要自己的孩子,
所以就準備調整工作,
好好養身體,
因為這幾年真的很累,
體力都透支了。
我和婆婆說了我的想法,
婆婆當時沒表態,
吃飯時,
老公沒回家,
就我倆,
她和我說:你還年輕,
才30歲,
現在放棄工作太可惜了,
應該抓緊時間掙錢,
咱家也不富裕,
你看我為了支援你工作每天洗衣做飯的多辛苦!如果你喜歡孩子,
就把妞妞(老公的女兒)的撫養權爭取回來,
都是自己家的孩子,
和親生的沒兩樣!你說是吧!
我聽了心裡咯噔一下,
我不動聲色的問她,
老公是不是這個意思,
她點點頭!我沒吭聲,
我知道婆婆對我好,
只不過是演戲而已,
她只是想讓我給他兒子掙錢,
如果真心待我好,
哪能不讓我要孩子!第二天我沒有上班,
我把自己這幾年所有的私人財產和存款都送到了娘家,
然後和老公談了一次要孩子的問題,
他說自己已經有女兒了,
不想再要孩子!我冷笑著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我告訴他,
我不是他家的掙錢工具,
我有做母親的權利!如果我一分錢不掙也許他都不會娶我吧,
居然指望女人出去掙錢,
真丟份!
第二天我離婚了,
我覺得自己是遇人不淑,
他口口聲聲說愛我,
可骨子裡卻透著極端的自私!這種婚姻還想談感情,
我真的好幼稚!太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