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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婆婆又來跟我演戲,來,這次我陪你演到底!

我結婚比較晚, 所以公婆早就退休了, 我是做銷售的, 老公有著穩定的工作, 他是2婚, 有一個6歲的女兒在前妻那裡。

​結婚後, 我為了業績,

早上5點就起床, 有時候晚上10點才回家, 每次回家婆婆總是準備好熱乎乎的飯菜等我吃, 因為太累了, 平時的髒衣服我都扔進洗衣機, 等週末一起洗, 婆婆每次看到後都會幫我洗完晾好, 為此我特別感動, 雖然每天只吃一頓晚飯, 但是我每月仍然給婆婆2000元生活費, 她覺得我給的挺多的, 就就打聽了一下我的工資, 我業績好的時候一個月兩三萬, 婆婆直呼他兒子撿到寶了, 我一個月掙的夠他兒子半年的收入了!她平時總說和我也最親, 兒子都比不過我。

​我們結婚一年後, 我也想要自己的孩子, 所以就準備調整工作, 好好養身體, 因為這幾年真的很累, 體力都透支了。 我和婆婆說了我的想法, 婆婆當時沒表態, 吃飯時, 老公沒回家, 就我倆, 她和我說:你還年輕, 才30歲, 現在放棄工作太可惜了, 應該抓緊時間掙錢, 咱家也不富裕, 你看我為了支援你工作每天洗衣做飯的多辛苦!如果你喜歡孩子, 就把妞妞(老公的女兒)的撫養權爭取回來, 都是自己家的孩子, 和親生的沒兩樣!你說是吧!

​我聽了心裡咯噔一下, 我不動聲色的問她, 老公是不是這個意思, 她點點頭!我沒吭聲, 我知道婆婆對我好, 只不過是演戲而已, 她只是想讓我給他兒子掙錢, 如果真心待我好, 哪能不讓我要孩子!第二天我沒有上班, 我把自己這幾年所有的私人財產和存款都送到了娘家,

然後和老公談了一次要孩子的問題, 他說自己已經有女兒了, 不想再要孩子!我冷笑著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我告訴他, 我不是他家的掙錢工具, 我有做母親的權利!如果我一分錢不掙也許他都不會娶我吧, 居然指望女人出去掙錢, 真丟份!

第二天我離婚了, 我覺得自己是遇人不淑, 他口口聲聲說愛我, 可骨子裡卻透著極端的自私!這種婚姻還想談感情, 我真的好幼稚!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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