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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裡最不該說的4句話,很多夫妻卻天天在說

作者:婚姻與家庭編輯部

專家支持:馬歇爾·盧森堡

出品:婚姻與家庭雜誌(id:hunyinyujiating99)

不久前, 小婚家在《懶, 是最狠的婚姻殺手》中做了一個有趣的小調查:

你在婚姻中經常說與下面幾句類似的話嗎?

A“這就是你的錯!”——認為配偶某些事情做錯了, 甚至逼著對方向你道歉。

B“你跟人家誰誰誰比比, 人家比你強多了。 ”——經常拿配偶和別人比較。

C“我這麼累、付出這麼多全都是為了你。 ”——總是把自己煩惱、勞累的原因歸在配偶身上。

D“你必須去做某事, 否則就是不愛我。 ”——對配偶下威脅性的命令。

調查結果如下:

以上四種類型的語言, 分別對應四種觀念:“道德評判”“進行比較”“習慣外歸因”“強人所難”。

正是頭腦中的這四種觀念, 蒙蔽了我們的愛, 讓我們的婚姻矛盾叢生。

01

“這就是你的錯!”

在丈夫路遠面前, 茜茜經常說的話就是“你這樣做不對”“你這樣是錯的”“你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

比如路遠晚歸, 她就說:“你應該每天晚上按時回家吃晚飯, 晚歸就是你不對。 有家不知道回, 就知道在外面瞎逛, 你擔負起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了嗎?你當這兒是旅館嗎?”

路遠加班回來, 本來就覺得精力透支, 經她一念叨, 負能量完全爆發:“你難道不知道我要加班嗎?你在家清清閒閑,

我在外面累死累活回來還要挨你的罵?”“啪”地一摔門, 進書房去了。

兩人明明相愛, 但家裡的氣氛很容易就變得劍拔弩張。

再比如, 有時茜茜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路遠總是很掛念她, 經常打電話發短信聯繫, 她就說:“你怎麼能這樣?就跟控制狂似的。 ”

但如果茜茜出門好幾天, 路遠疏於問候, 她又開始批評:“你現在一點兒都不懂得關心我。 出去幾天你連問都不問, 連個電話都不打, 這種事兒還要我說?你自己就不知道嗎?”

在茜茜眼裡, 路遠怎麼做都不對, 怎麼做都能被她輕易地挑出毛病。 路遠雖然愛她, 但漸漸疲於應對, 開始畏懼回家。

但這些所謂的“毛病”真的是客觀層面的“錯誤”嗎?

並非如此。 茜茜說路遠這樣做也不對,

那樣做也不對, 只不過是因為對方的想法、觀念和自己不一樣, 就把對方定義為“錯”。

在兩個相愛的人之間, 原不必過於糾結一些小事的對錯, 但是我們卻在與伴侶相處時常常落入“道德評判”的陷阱:把伴侶的一些行為定義為對或錯, 正常或不正常, 負責任或不負責, 聰明或愚蠢。

這是因為, 一旦我們遇到不喜歡的人或不理解的事, 就理所當然地會想是別人的不對。 我們自以為是地認為這些評論體現了我們的需要。

但實際上, 以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主張, 很可能會招來敵意, 使我們的願望更加難以滿足。 正如茜茜對晚歸的丈夫提出批評, 丈夫對她進行猛烈地還擊。

有時, 即使配偶暫時做出了讓步, 也不是心甘情願的,

而是將不滿埋在了心裡。

怎麼辦呢?

當看到伴侶那些不符合我們觀念的行為, 我們不應輕易對它做道德評判。 應直接說出自己的觀念, 而不是指責他人, 要照顧到對方的感受和需要。

丈夫再次晚歸的時候, 茜茜就換了一種表達方式:“這麼晚回來一定很累吧?家裡人都很擔心你。 孩子也說想等爸爸回來再睡覺。 今天是工作任務太多了嗎?”

平常一被妻子嘮叨晚歸就忍不住想發火, 而且不願意說原因的路遠, 這次一反常態:“不是, 今天沒加班, 和幾位同事喝了點兒酒。 ”還沒等茜茜說話, 就補充說:“下不為例下不為例, 以後一定提前報備。 我先去孩子屋裡看看。 ”

02

“你跟人家誰誰誰比比,

人家比你強多了。”

安妮在這次調查中選擇了B項,她總是喜歡拿丈夫和別人比較。

丈夫張越有時候加班,安妮就說:“你看人家小李對妻子多體貼,每天晚上都回來得很早,幫著做家務、給孩子輔導功課,平常妻子去超市他都陪著。”

張越隨即惱火:“小李體貼?你看他一個月掙多少錢,再看看我的工資,比他多一千多呢,你怎麼就看到他回家早,看不到他工資低?”

到了年底,張越苦幹了一年卻沒有升職,心情本就很鬱悶。結果回家後,安妮這樣說他:“你們單位的小鄭,工作年限可比你短吧,人家怎麼今年就升職了呢?”這話對張越如同寒天飲冰水,太傷人了,堵在心裡不舒服了很久。

再比如,張越長時間坐辦公室,身材有些走樣,安妮又說:“你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我前段時間見到前男友,人家身材保持得還是那麼好,你為什麼就不能努努力?非挺著個啤酒肚。”

終於有一次,在安妮又拿著別人跟張越比的時候,張越徹底爆發了:“行行行,我不如別人,我處處都不如別人,沒有一點兒好處。個子矮、身材差、職位低,還夜夜在外面鬼混不顧家,行了吧?我這麼差勁,你怎麼還願意跟著我過?不願意過就離婚好了,受不了被你天天貶低!”

安妮被嚇蒙了。她可從來沒想過離婚,而且一直都很愛丈夫。

這又是什麼蒙蔽了她的愛,從而讓張越根本無法感受到呢?

其實是那些無謂的“比較”蒙蔽了夫妻二人的愛,傷害了彼此的感情。丹·格林伯格在《讓自己過上悲慘生活》中說:“如果真的想過上悲慘生活,就去與他人比較吧。”

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換位思考一下:如果配偶說我們不如其他人,我們也會陷入低落甚至憤怒的情緒當中。

但即使懂得這些道理,在日常生活中,似乎還會不自覺地拿配偶去和別人相比較,甚至只拿配偶相對弱的方面對比其他人優秀的地方。這樣的比較,配偶當然不開心,我們自己也會很失落,覺得為什麼自己的配偶這麼差、不如別人。

我們以為通過“比較”的方法,可以促使對方上進,是自己對愛人的一種督促,甚至是愛的表現。

但事實上,不但達不到想要的效果,反而會讓配偶覺得你就是對他這個人不滿意,完全感受不到你的愛。

那麼該怎麼做呢?

我們不應該總是拿配偶和別人比較。他或許有一些缺點、短處,但是也有很多值得欣賞的地方。要不然當時你怎麼會看上他呢,對吧!所以為什麼要用無謂的“比較”來傷害兩人的感情呢?

當丈夫張越爆發並說出“不願意過就離婚”之後,安妮反思了自己以前的問題,開始換一種角度去看丈夫。

雖然他升職慢,但是他工作已經很努力了,不能因為暫時沒有取得想要的成果就把他的努力一筆抹殺。丈夫身材走樣,她不再搬出前男友冷嘲熱諷,而是提議兩人一起鍛煉。

03

“我這麼累、付出這麼多全都是為了你。”

靜月覺得婚姻生活使她疲憊不堪。

自結婚後,除了外出,她幾乎承包了家裡全部的早中晚餐。每天一大清早起來,就開始準備早飯。剛解決完全家的早飯,又開始思考人生的另外兩大難題:中午吃什麼,晚上吃什麼。

最痛苦的是,她本人並不喜歡做飯。更何況晚上下班之後,已經很累了,卻不得不強打起精神繞道去超市買食材,回家後連坐下休息一會兒的時間都沒有就開始在廚房裡忙東忙西。

她為此非常苦惱,常常對朋友抱怨:“我真的不喜歡做飯。可是從結婚之後我為了我老公已經做了7年飯了你知道嗎?真的不敢想我是怎麼熬過來的,而且還得繼續熬。全都是為了他,全都是因為結了這個婚。”

朋友勸她那就別做了,靜月猛然搖頭:“不行不行不行。如果不結婚我自己一個人,晚上回家不想吃就不做了,那就太輕鬆了。”

在丈夫王顥面前,她的抱怨自然也從沒停過。甚至每晚做完飯她的心情就會很差,在飯桌上一直抱怨各種事情,仿佛一切苦惱、一切疲勞都來自於眼前的這個人、這樁婚姻。

可丈夫渾然不知問題的所在,只覺得靜月脾氣壞,抱怨多,每次吃飯也硬著頭皮、食不下嚥。

靜月其實是落入了一種叫“習慣外歸因”的陷阱裡。

其實在婚姻中,像靜月一樣的人也很常見,經常會說“我不得不這樣”“我都是為了你才這樣的”這樣的話。

仿佛自己做的事、承受的煩惱都是別人加於自己身上的,而非自己的選擇,把所有煩惱都歸到了伴侶身上,仿佛對方是造成你一切煩惱的根源。

其實並沒有人明確地強迫你做事,你可以表達出自己的感受或者換一種角度看問題,而不是先不情願地做了某事再用隨之而來的不良情緒消磨你與伴侶的愛意。

具體怎麼做呢?

1. 明確表達意願:

靜月後來明確地告訴丈夫,自己真的不喜歡做飯,而且不想再承擔做飯這項家務了。丈夫王顥並沒有什麼異議,反而很理解:“不做就不做吧,我也覺得你有時候太累了。”

之後兩個人要麼分工,要麼老公做,有時候乾脆出去吃或者點外賣。最重要的是修復了關係,靜月晚上有心情在吃完飯之後和王顥一起去街心花園散散步,兩人不再看著彼此就厭惡、想逃避。

2. 改變看問題的角度:

心理專家建議,當你為某事煩惱抱怨時,不如換一種句式表達。比如當靜月想抱怨做飯的苦惱時,可以用這樣的句式引導自己:“我願意每天晚上做飯,因為我想……”這樣可以使你發現你去做某事的真正原因。

比如,靜月可能內心擔憂外賣的衛生條件和食材品質,也可能是覺得只有自己做的合理搭配的飯才能讓家人更健康。換一種角度思考,她就能夠知道自己為什麼每天一定要做飯。

做不做飯都是自己的選擇,正因為是自己的選擇,所以不必歸因於他人。

04

“你必須去做某事,否則就是不愛我。”

金橙在這次的調查中選擇了D:常對配偶下威脅性的命令。

她性格比較任性,從小家人朋友也都願意讓著她,寵著她。所以不自覺地就養成了喜歡發號施令、強人所難的毛病。

週六,她和丈夫洪文吵了一架。起因是,她想讓洪文和她一起出門逛街。

洪文說:“不行,我週六想在家休息。”已經工作了一周,他想好好睡一覺,然後在家裡隨便看看電視,上上網,放鬆一下精神。

金橙卻說:“你可真自私!這麼好的週六,天氣也好,又都沒別的事,你寧可在家睡覺都不陪我出門!”

洪文一聽也生氣了:“我自私?就因為不陪你出去我就自私?你可真會扣帽子,我就是想在家睡一天覺怎麼了?”

“你自己想想怎麼了?以前你追我的時候,我喊你出去,你高興得跟什麼似的。現在你就這樣對我?你就是沒有以前愛我了!”

“你愛怎麼想怎麼想,你非那樣說我也沒辦法!”

你一言我一語,說得話也越來越無情。

他們真的是不相愛了或者有什麼大矛盾才爆發的爭吵嗎?並不是。

而是“強人所難”的命令傷害了他們之間的感情。金橙希望丈夫可以和她一起逛街,這是她心中的需要。為了滿足這個需要,她可以向丈夫提出“請求”,而不是直接“命令”。

請求和命令的區別是什麼呢?

一旦對方認為不答應我們就會受到責罰,有不好的後果,就會把我們的請求看作是命令。如果當你的配偶不同意你的請求時,你就批評指責他,那這其實就是命令。

比如金橙指責丈夫是自私的,她最開始的提議實際是命令。她並沒有重視丈夫的感受,沒有想到丈夫可能真的是需要一天的休息時間。

我們多用請求的方式和配偶溝通,尊重和理解對方的需要,這樣比暗含威脅的命令方式會有更好的收效,這樣才能跳出這個“強人所難”的問題。

具體怎麼做?

當金橙意識到自己的這個問題之後,就儘量只是表達自己的需求,而不是強制命令丈夫做事。

有一部金橙很想看的電影上映了,她下班之後打電話約洪文一起去看。洪文還是想一下班就回家。

金橙本想發火,後來調節了一下自己的怒氣,冷靜下來說:“行,今天就回家吧,工作一天也挺累的。”這時,洪文反而說:“真抱歉啊,週五晚上吧,週五那天工作少,下班我們一起去。”

明明心中對配偶充滿溫情,卻被文中提到的4個障礙蒙蔽了愛意,是多麼可惜的事情啊!

相信只要看透這4個障礙,我們的婚姻生活會更加和諧幸福。

(參考:《非暴力溝通》(馬歇爾·盧森堡)第二章“是什麼蒙蔽了愛”,第六章“請求幫助”

02

“你跟人家誰誰誰比比,

人家比你強多了。”

安妮在這次調查中選擇了B項,她總是喜歡拿丈夫和別人比較。

丈夫張越有時候加班,安妮就說:“你看人家小李對妻子多體貼,每天晚上都回來得很早,幫著做家務、給孩子輔導功課,平常妻子去超市他都陪著。”

張越隨即惱火:“小李體貼?你看他一個月掙多少錢,再看看我的工資,比他多一千多呢,你怎麼就看到他回家早,看不到他工資低?”

到了年底,張越苦幹了一年卻沒有升職,心情本就很鬱悶。結果回家後,安妮這樣說他:“你們單位的小鄭,工作年限可比你短吧,人家怎麼今年就升職了呢?”這話對張越如同寒天飲冰水,太傷人了,堵在心裡不舒服了很久。

再比如,張越長時間坐辦公室,身材有些走樣,安妮又說:“你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我前段時間見到前男友,人家身材保持得還是那麼好,你為什麼就不能努努力?非挺著個啤酒肚。”

終於有一次,在安妮又拿著別人跟張越比的時候,張越徹底爆發了:“行行行,我不如別人,我處處都不如別人,沒有一點兒好處。個子矮、身材差、職位低,還夜夜在外面鬼混不顧家,行了吧?我這麼差勁,你怎麼還願意跟著我過?不願意過就離婚好了,受不了被你天天貶低!”

安妮被嚇蒙了。她可從來沒想過離婚,而且一直都很愛丈夫。

這又是什麼蒙蔽了她的愛,從而讓張越根本無法感受到呢?

其實是那些無謂的“比較”蒙蔽了夫妻二人的愛,傷害了彼此的感情。丹·格林伯格在《讓自己過上悲慘生活》中說:“如果真的想過上悲慘生活,就去與他人比較吧。”

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換位思考一下:如果配偶說我們不如其他人,我們也會陷入低落甚至憤怒的情緒當中。

但即使懂得這些道理,在日常生活中,似乎還會不自覺地拿配偶去和別人相比較,甚至只拿配偶相對弱的方面對比其他人優秀的地方。這樣的比較,配偶當然不開心,我們自己也會很失落,覺得為什麼自己的配偶這麼差、不如別人。

我們以為通過“比較”的方法,可以促使對方上進,是自己對愛人的一種督促,甚至是愛的表現。

但事實上,不但達不到想要的效果,反而會讓配偶覺得你就是對他這個人不滿意,完全感受不到你的愛。

那麼該怎麼做呢?

我們不應該總是拿配偶和別人比較。他或許有一些缺點、短處,但是也有很多值得欣賞的地方。要不然當時你怎麼會看上他呢,對吧!所以為什麼要用無謂的“比較”來傷害兩人的感情呢?

當丈夫張越爆發並說出“不願意過就離婚”之後,安妮反思了自己以前的問題,開始換一種角度去看丈夫。

雖然他升職慢,但是他工作已經很努力了,不能因為暫時沒有取得想要的成果就把他的努力一筆抹殺。丈夫身材走樣,她不再搬出前男友冷嘲熱諷,而是提議兩人一起鍛煉。

03

“我這麼累、付出這麼多全都是為了你。”

靜月覺得婚姻生活使她疲憊不堪。

自結婚後,除了外出,她幾乎承包了家裡全部的早中晚餐。每天一大清早起來,就開始準備早飯。剛解決完全家的早飯,又開始思考人生的另外兩大難題:中午吃什麼,晚上吃什麼。

最痛苦的是,她本人並不喜歡做飯。更何況晚上下班之後,已經很累了,卻不得不強打起精神繞道去超市買食材,回家後連坐下休息一會兒的時間都沒有就開始在廚房裡忙東忙西。

她為此非常苦惱,常常對朋友抱怨:“我真的不喜歡做飯。可是從結婚之後我為了我老公已經做了7年飯了你知道嗎?真的不敢想我是怎麼熬過來的,而且還得繼續熬。全都是為了他,全都是因為結了這個婚。”

朋友勸她那就別做了,靜月猛然搖頭:“不行不行不行。如果不結婚我自己一個人,晚上回家不想吃就不做了,那就太輕鬆了。”

在丈夫王顥面前,她的抱怨自然也從沒停過。甚至每晚做完飯她的心情就會很差,在飯桌上一直抱怨各種事情,仿佛一切苦惱、一切疲勞都來自於眼前的這個人、這樁婚姻。

可丈夫渾然不知問題的所在,只覺得靜月脾氣壞,抱怨多,每次吃飯也硬著頭皮、食不下嚥。

靜月其實是落入了一種叫“習慣外歸因”的陷阱裡。

其實在婚姻中,像靜月一樣的人也很常見,經常會說“我不得不這樣”“我都是為了你才這樣的”這樣的話。

仿佛自己做的事、承受的煩惱都是別人加於自己身上的,而非自己的選擇,把所有煩惱都歸到了伴侶身上,仿佛對方是造成你一切煩惱的根源。

其實並沒有人明確地強迫你做事,你可以表達出自己的感受或者換一種角度看問題,而不是先不情願地做了某事再用隨之而來的不良情緒消磨你與伴侶的愛意。

具體怎麼做呢?

1. 明確表達意願:

靜月後來明確地告訴丈夫,自己真的不喜歡做飯,而且不想再承擔做飯這項家務了。丈夫王顥並沒有什麼異議,反而很理解:“不做就不做吧,我也覺得你有時候太累了。”

之後兩個人要麼分工,要麼老公做,有時候乾脆出去吃或者點外賣。最重要的是修復了關係,靜月晚上有心情在吃完飯之後和王顥一起去街心花園散散步,兩人不再看著彼此就厭惡、想逃避。

2. 改變看問題的角度:

心理專家建議,當你為某事煩惱抱怨時,不如換一種句式表達。比如當靜月想抱怨做飯的苦惱時,可以用這樣的句式引導自己:“我願意每天晚上做飯,因為我想……”這樣可以使你發現你去做某事的真正原因。

比如,靜月可能內心擔憂外賣的衛生條件和食材品質,也可能是覺得只有自己做的合理搭配的飯才能讓家人更健康。換一種角度思考,她就能夠知道自己為什麼每天一定要做飯。

做不做飯都是自己的選擇,正因為是自己的選擇,所以不必歸因於他人。

04

“你必須去做某事,否則就是不愛我。”

金橙在這次的調查中選擇了D:常對配偶下威脅性的命令。

她性格比較任性,從小家人朋友也都願意讓著她,寵著她。所以不自覺地就養成了喜歡發號施令、強人所難的毛病。

週六,她和丈夫洪文吵了一架。起因是,她想讓洪文和她一起出門逛街。

洪文說:“不行,我週六想在家休息。”已經工作了一周,他想好好睡一覺,然後在家裡隨便看看電視,上上網,放鬆一下精神。

金橙卻說:“你可真自私!這麼好的週六,天氣也好,又都沒別的事,你寧可在家睡覺都不陪我出門!”

洪文一聽也生氣了:“我自私?就因為不陪你出去我就自私?你可真會扣帽子,我就是想在家睡一天覺怎麼了?”

“你自己想想怎麼了?以前你追我的時候,我喊你出去,你高興得跟什麼似的。現在你就這樣對我?你就是沒有以前愛我了!”

“你愛怎麼想怎麼想,你非那樣說我也沒辦法!”

你一言我一語,說得話也越來越無情。

他們真的是不相愛了或者有什麼大矛盾才爆發的爭吵嗎?並不是。

而是“強人所難”的命令傷害了他們之間的感情。金橙希望丈夫可以和她一起逛街,這是她心中的需要。為了滿足這個需要,她可以向丈夫提出“請求”,而不是直接“命令”。

請求和命令的區別是什麼呢?

一旦對方認為不答應我們就會受到責罰,有不好的後果,就會把我們的請求看作是命令。如果當你的配偶不同意你的請求時,你就批評指責他,那這其實就是命令。

比如金橙指責丈夫是自私的,她最開始的提議實際是命令。她並沒有重視丈夫的感受,沒有想到丈夫可能真的是需要一天的休息時間。

我們多用請求的方式和配偶溝通,尊重和理解對方的需要,這樣比暗含威脅的命令方式會有更好的收效,這樣才能跳出這個“強人所難”的問題。

具體怎麼做?

當金橙意識到自己的這個問題之後,就儘量只是表達自己的需求,而不是強制命令丈夫做事。

有一部金橙很想看的電影上映了,她下班之後打電話約洪文一起去看。洪文還是想一下班就回家。

金橙本想發火,後來調節了一下自己的怒氣,冷靜下來說:“行,今天就回家吧,工作一天也挺累的。”這時,洪文反而說:“真抱歉啊,週五晚上吧,週五那天工作少,下班我們一起去。”

明明心中對配偶充滿溫情,卻被文中提到的4個障礙蒙蔽了愛意,是多麼可惜的事情啊!

相信只要看透這4個障礙,我們的婚姻生活會更加和諧幸福。

(參考:《非暴力溝通》(馬歇爾·盧森堡)第二章“是什麼蒙蔽了愛”,第六章“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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