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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孝感公安局放大招!還敢違停?怕是要罰到你哭……

孝感司機注意啦!

車輛占道亂停放者注意啦!

從下月開始起,

我市交警部門對城區內

未按規範停放的機動車輛

取消向違停車輛發送短信提醒,

五分鐘內離開不處罰的規定。

一旦發現未按規範停放的機動車輛,

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交警工作人員介紹

機動車道是供機動車通行的道路, 在機動車道內, 設置有公車、計程車專用停靠泊位的, 允許公車、計程車臨時停靠, 並遵循“即停即走”的原則, 不允許計程車、公車在城區主幹道路招手即停。 不允許其他車輛在機動車道違法停放, 影響通行。

非機動車道是供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 在非機動車道內, 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 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准, 可臨時設置標準機動車停車泊位, 允許機動車按右側通行的規定順向臨時停放。 城站路、槐蔭大道、交通大道等沒有施劃停車泊位的非機動車道一律禁止停放車輛。 文化路、建設路、天仙路等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混行的道路一律禁止停放車輛。

違規停放處罰標準

《孝感城區規範道路停車秩序通告》規定, 對未按規範停放的機動車輛, 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十三)項之規定處以警告或100元罰款,

並將該機動車拖曳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

對於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和禁止標線的區域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違反禁令標誌和標線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再發送手機短信提示, 直接拍照取證進行處罰。

未按規範停放的非機動車, 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可以處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 可依法扣留非機動車。 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警部門希望廣大市民自覺規範停車, 發現違法停車行為, 可撥打電話0712-2681368舉報投訴。

小編覺得,

罰款不是目的,

重要的是社會和諧!

明年起取消違法占道停車短信通知,

你是怎麼看的呢?

編輯:湯毅

責任編輯:白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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