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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忙活一年, 拿著工資高高興興回家過年, 是不少農民工朋友的願望, 可是, 總有部分人惡意拖欠工資不給。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 協商、調解不成功的, 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不能直接起訴到法院。 只有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
一、當事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申請仲裁前要有證據
對於自己提出來的主張, 當事人有責任提出證據。 如申請償還拖欠的工資, 就要有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如勞動合同、與單位有關人員的聯繫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有一些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自己拿不到的, 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 若該由用人單位提供卻拒絕提供, 用人單位將承擔不利後果。
2、注意申請的時效
因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1年,
3、提交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的是書面仲裁申請書(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 可以口頭申請, 由仲裁委記入筆錄、告知被申請人), 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如有2個被申請人, 就提交2份申請書副本, 總共提交3份申請書, 申請人留存一份。
申請書內容應該包含這些內容: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
(2)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本;
(3)被訴單位營業執照影本或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資訊資料;
(4)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
5、仲裁委逾期可直接起訴
提交之後5日可以知道仲裁委是否受理。 決定受理的, 當事人會得到通知, 不受理的, 仲裁委也應該發書面通知並說明不受理的理由。 逾期不受理的, 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法院起訴。
勞動仲裁案件應在45日內結束, 從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計算。
二、哪些案件可申請勞動仲裁?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案件;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案件;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爭議的案件;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爭議的案件;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案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爭議的案件;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案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