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峰, 今年已經三十歲了, 去年年底和前妻離婚, 離婚以後我就帶著三歲的孩子和我爸媽一起住在城裡。 我離婚以後, 我爸媽就一直托人給我找媳婦, 半年前在老家給我找了個比我大三歲的女人。
她雖然比我大, 但好歹是頭婚, 是清清白白的一戶人家, 所以我爸媽就安排了我們相親。 我和她見面以後, 就喜歡上她了, 她對我也很有好感, 於是我們就試著來往。
圖文無關
因為我們兩人郎有情妾有意的, 她年紀也不小了, 所以我們來往了三個多月就決定結婚了。 她家裡人跟我們家要了八萬塊的彩禮, 我爸媽手頭上有些錢, 也就給過去了。 因為我是二婚, 所以婚禮什麼的我們都一切從簡, 我老婆她說要拍一集婚紗照, 要八千多塊, 我也讓她去拍了。
因為老婆先前一直在老家務農, 所以結婚以後, 她也就沒有在城裡找工作了, 而是幫我在家照顧孩子和我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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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前的一個晚上, 我就跟她商量, 讓她以後少花點錢, 說我爸媽想讓我再生一個孩子,
她一聽我要她出去找工作, 她就怒了說:我當初會嫁給你, 就是為了做個城裡少奶奶, 哪知道你房子是貸款買的, 車子也才供完, 現在還要我出去找工作, 你說你丟不丟男人的臉!如果我早知道你是這樣的, 說什麼我也不會嫁給你這個二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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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因為工作上出了點事, 我也比較煩躁, 聽到她這樣說我的時候, 我竟忍不住打了她一巴掌。 她被我打了以後, 就哭著要和我這個家暴騙子離婚, 隔天就收拾好東西回娘家去了, 我給她打電話也不接, 到現在也還沒回來。
我承認我當初沒有告訴她我房子是供的, 是我不對, 可她也沒問我啊, 難道她是因為房子車子才和我結婚的嗎?如果真是這樣, 我真的會很痛心的。
我承認是我沒有能力養她, 如果她不諒解我, 那我也沒辦法, 只能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