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尾, 你是不是老早就翹首期盼著單位能發些福利?
今天, 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做出新規:基層工會除了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職工生日可以發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 還首次明確提出職工婚喪嫁娶等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職工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全國總工會日前制定《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就工會經費用於職工的各項開支做了全面、細緻具體的規定。 其中, 工會經費可用于集體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個方面:
1、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2、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 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 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 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4、工會會員退休離崗, 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辦法》也對基層工會經費不能用於哪些方面提出嚴格要求:
(一)不准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准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 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准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准單位行政利用工會帳戶, 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帳戶併入單位行政帳戶, 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准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准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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