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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律師說了什麼,保姆竟然不用負責?

12月21日, 杭州保姆縱火案開庭審理, 在庭上, 失去了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林爸爸一直保持著紳士的風範, 但依舊看得出憔悴和失落。

半年前, 林假的保姆莫煥晶為了借錢, 打著先放火後救火的如意算盤, 讓林家人對自己感恩戴德。 不料算盤打得不好, 反害的林家四口人生生葬身火海。

此案犯人莫煥晶的行為極端惡劣, 她的想法更是讓人毛骨悚然, 昭然若揭的罪行, 在莫煥晶代理律師的嘴裡, 卻變成了別人的責任。

莫煥晶的律師党某表示希望有關的38名證人能全部到庭作證, 但是被法官全部駁回, 一個都沒有被同意。 党琳山表示莫煥晶放火的行為確實不對, 但是社區保安失職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在庭審中, 黨琳山在法庭上第一次獲得發言的機會, 他借機把問題引向法院的管轄權, 認為杭州法院違法審理, 要求停止庭審。 而審判長依據刑事案件歸犯罪地管轄的法律條文,

裁決杭州中院有管轄權, 決定繼續審理本案。 複進入審理流程後, 黨琳山便又申請停止審判。 如此四次, 審判長決定直接進入審判的下一程式。 黨琳山隨即收拾東西, 宣佈退庭。

林爸爸在這半年中, 一直過著度秒如年的生活,

好不容易等到了開庭的日子, 竟然還是無法將兇手繩之以法。 反觀被告的代理律師, 這種無理也要辯三分的行為讓人覺得可惡又可笑。 律師只不過是一個職業, 難道坐在這個位置上, 就可以只看到委託人的利益, 而拋卻最基本的是非觀和責任感嗎?

就像幫助美國艾奕能源有限公司坑害中國企業的君合律所一樣, 在利益的驅使下, 又有“律師職業道德”保駕護航, 他們理所當然的將是非觀和社會責任感拋之腦後, 令人心寒。

請問:你們覺得律師應該為公平正義工作還是僅僅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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