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學生把巧克力帶到學校, 被同學發現, 告訴了王老師。
在絕大多數中小學, 帶零食到校都屬於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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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個小孩因為帶巧克力來學校, 被同學舉報了。 民不告, 官不理, 民來告了, 我就得理啊, 於是我就把那塊巧克力沒收了。
中午, 舉報者又來告狀, 說那個被沒收巧克力的學生罵他, 還想打他。 其實中午我有很多作業要改, 但民一再來告, 我也不能不管。 於是我把兩個小孩都叫來,
真是非常可惡, 不僅是威脅勒索同學, 來告狀就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講, 扭曲事實, 即使是被同學供出真相後, 還想抵賴, 被我一頓訓斥, 告狀者才老實下來。
“你帶零食來學校, 是不對。 ”我對那個倒楣蛋說, 又對另一個學生嚴厲地說, “你以告老師來威脅同學, 問人家要好處, 更可恥!”
最後的處罰:我讓那個學生當著舉報者的面吃掉了那塊巧克力, 幫他出了這口氣。
文中說告狀者“即使是被同學供出真相後, 還想抵賴”, 也就是說, 他是不承認有威脅同學的, 那在此羅生門的情況下,
對於網友的疑問, 王老師坦言, 因為“告狀者”有過多次信用問題, 並且眼神躲閃, 被王老師一眼識破, 最後他乖乖承認了。
@e_bm:這種愛告狀的小孩特別討厭, 長大後也是大概率的麻煩。
@郊縣天王老田:小樹就得砍, 不能長歪了。
@唐拉拉:這個老師不能更可愛了!希望孩子們都遇見這樣豁達幽默而有智慧的好老師!
@狸貓小姐的胡蘿蔔:哈哈哈哈哈出了這口惡氣, 當真是嫉惡如仇的官大人了!
有網友還給出了不一樣的解決辦法:
@法治君:沒遇到我。 我的懲罰不僅如此, 還要求兩人面對面站好, 舉報者必須目不轉睛地盯著對面的嘴巴, 直到最後吃完, 幫他擦嘴。
@老子聊發少年狂:幹得漂亮!我家小同學的老師直接在班上要求不許告狀, 要麼你制止他說服他, 老師基本上不受理告狀。
由於此事在各大網路平臺一再發酵, 今天下午, 這位女老師再度發聲, 寫了一篇長文仔細聊了聊這事——
她說:對學生告狀, 不能一概而論之, 簡單歸納為“告密”, 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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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生告狀, 不能一概而論之, 簡單歸納為“告密”, 這是不公平的。
如何處理好學生的告狀, 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關係到整個班級良好學風、班風的形成, 也關係到每一個學生成長過程中獲得的幸福感, 以及以此形成的價值觀。
沒有教過小學的人, 可能很難理解小學教育工作的瑣碎。 尤其是小學低年級, 每天都會遇到很多很多來自學生的告狀。 處理這些問題, 是非常考驗成人耐心的, 因為在大人看來無足輕重的事情, 在小孩眼裡, 卻都是大事。
我曾處理過一次學生打架事件, 去教室巡視的時候, 一群學生擁上來, 七嘴八舌地告訴我, 有人打架了。 我看到這兩個孩子的時候, 他們還揪著對方不肯放。我問清了事情的緣由,原來是因為窗戶上停了一隻蟲子,其中一個孩子認為這是一隻害蟲,就想把窗子推過去關上,夾死它;而另一個孩子認為這是一只好蟲子,不該夾死它。於是,就這樣吵了起來,乃至打了起來。我對他們說:“你們兩個人,一個很有正義感,要消滅害蟲,我理解你的心情,另一個很有慈悲心腸,很善良,我也很讚賞。這只蟲子,老師也不認識,建議打開窗戶,把它趕走,就可以了。”兩個小孩都表示贊同,然後握手言歡,皆大歡喜。
教學日常當中,相當一部分的糾紛就是類似這種事情。如果身為大人,沒有蹲下去傾聽兒童訴說的耐心,只有簡單粗暴的裁決,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也無法得到孩子的認可。所以,面對孩子的告狀,第一要緊的就是花時間和耐心來仔細地聽孩子說,詳細地瞭解經過,才能做出公正的裁決。對兒童來說,這種公正是很重要,也很珍貴的。
學生告狀,表面看起來都是學生來找老師反映情況,指責他人,其實動機各有不同,主要分成三類。
一類告狀是出於兒童樸素的道德感,他們要指出那些破壞規則的行為,比如考試作弊、逃值日、賴作業,在兒童看來,這就是錯誤的行為,是應該被批評、被指正的,他們告狀,只是出於簡單的是非判斷;第二類告狀是因為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比如被人欺負、捉弄,雖然這種騷擾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嚴重,卻是讓學生感到不舒服的事件,作為老師,也是必須介入的;第三類,其實在學生群體中也不少見,那就是一種損人利己的心態,出於嫉妒或是威脅的動機,告發他人。這種告狀,堪稱“兒童版告密”,是身為教師要特別注意的,我覺得對這種心態的扭轉,遠比糾正學生的違紀行為更重要。
面對不同的告狀動機,老師要有不同的對待。對第一類告狀,我會讓告狀者公開在班級裡說,在全班面前表述自己的觀點,批評那些不正確的行為,讓全班學生進行討論,發表各自的觀點,使全體學生從中得到教育。既然是批評不正之風,我覺得可以心懷坦蕩,公開表達。我把這作為學生品行教育的一種管道。
前段時間我就剛處理了班級裡一起這樣的事件,有學生來舉報,說某位班幹部在檢查教室衛生時,發現有同學亂扔垃圾。這位違紀者為了不被扣分,拿出十元錢來賄賂班幹部,而班幹部竟然也收下了。舉報者對此十分憤慨,認為班幹部在以權謀私。他來我這裡告狀的時候,我讓他也向全班學生陳述了他所目睹的所有過程,讓學生們發表了自己對此事的看法。討論結束後,我不僅處罰了行賄者和受賄者,也鄭重地將此事告知了家長,家長也表示十分重視,會在家嚴肅教育孩子。老師對學生的瞭解,遠不及學生之間的瞭解,像這樣他們私下裡發生的交易,如果不是第三人告狀,我是無從瞭解的。所以,像這類告狀,我覺得對學生成長是有利的。不過,我處理這種告狀的一大原則就是我不會因此獎勵任何提供資訊的人。我覺得實現公正本身就是對他們最大最好的獎勵。
對第二類告狀,我認為,老師一定要做好法官兼老娘舅的角色,因為這類糾紛往往經過複雜,涉及學生很多,學生出於趨利避害的本能,又會用謊言為自己遮掩。老師要在紛雜繁瑣的各路線索中搞清事實真相,很不容易。如果在學生來告狀的時候,只是不問青紅皂白,各打五十大板,強行讓他們互相道歉,收到的只能是表面上的平息,學生心裡並不服氣,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曾經有一個內向安靜地孩子來告狀說同桌總是打他,他忍無可忍。我在瞭解事情經過後發現,其實那個欺負人的孩子自控能力差,脾氣大,只是在老師面前裝得比較好,一直未被發現。作為老師,在處理好糾紛之外,也要教給學生一些與人交往的技巧和方式,告訴他們在遇到自己情緒很差的時候該如何排解,當別人有矛盾的時候如何處理。這樣,就把告狀作為了一個很好的契機,來幫助孩子成長。像這類告狀,我一般都是私下裡一對一地溝通教育。
第三種告狀,我覺得是最需要教師警惕的,我們絕不能培養學生來做告密者,這是很可怕的。有一次,有幾個男生在背後偷偷說老師壞話,被人舉報了。我嚴厲批評了舉報者。我對學生說,我不在乎誰在背後說老師壞話,我根本不想聽任何關於這種行為的舉報。誰人背後不說人?誰人背後無人說?發發牢騷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受得起被學生背後議論。
我多次對學生說,一個班級裡最重要的是信任感、安全感,除非是影響他人的破壞行為,發生了嚴重的錯誤,其他都不必來跟老師說。我希望學生們舉止文明,班級井井有條,但我不希望通過同伴之間的相互告密來掌握他們的動向。
當然,除了上述三種告狀之外,還有低年級小學生群體裡多發的那種雞毛蒜皮式告狀,遇到這種告狀不必多深究什麼,很多時候小孩對老師說完,就心滿意足地走了。他並不想要老師真的來解決什麼,就是想來傾訴一下而已。對這種告狀,老師給予一些語言和肢體上的安慰就可以了。
所以,對學生告狀,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之,簡單歸納為“告密”,這是不公平的。我理解在當下社會,人們更熱切地希望一個光明、公正、平等的環境,鄙視告密也正常,只是對兒童來說,他們真的不該承受這麼重的一個指責。
他們還揪著對方不肯放。我問清了事情的緣由,原來是因為窗戶上停了一隻蟲子,其中一個孩子認為這是一隻害蟲,就想把窗子推過去關上,夾死它;而另一個孩子認為這是一只好蟲子,不該夾死它。於是,就這樣吵了起來,乃至打了起來。我對他們說:“你們兩個人,一個很有正義感,要消滅害蟲,我理解你的心情,另一個很有慈悲心腸,很善良,我也很讚賞。這只蟲子,老師也不認識,建議打開窗戶,把它趕走,就可以了。”兩個小孩都表示贊同,然後握手言歡,皆大歡喜。教學日常當中,相當一部分的糾紛就是類似這種事情。如果身為大人,沒有蹲下去傾聽兒童訴說的耐心,只有簡單粗暴的裁決,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也無法得到孩子的認可。所以,面對孩子的告狀,第一要緊的就是花時間和耐心來仔細地聽孩子說,詳細地瞭解經過,才能做出公正的裁決。對兒童來說,這種公正是很重要,也很珍貴的。
學生告狀,表面看起來都是學生來找老師反映情況,指責他人,其實動機各有不同,主要分成三類。
一類告狀是出於兒童樸素的道德感,他們要指出那些破壞規則的行為,比如考試作弊、逃值日、賴作業,在兒童看來,這就是錯誤的行為,是應該被批評、被指正的,他們告狀,只是出於簡單的是非判斷;第二類告狀是因為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比如被人欺負、捉弄,雖然這種騷擾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嚴重,卻是讓學生感到不舒服的事件,作為老師,也是必須介入的;第三類,其實在學生群體中也不少見,那就是一種損人利己的心態,出於嫉妒或是威脅的動機,告發他人。這種告狀,堪稱“兒童版告密”,是身為教師要特別注意的,我覺得對這種心態的扭轉,遠比糾正學生的違紀行為更重要。
面對不同的告狀動機,老師要有不同的對待。對第一類告狀,我會讓告狀者公開在班級裡說,在全班面前表述自己的觀點,批評那些不正確的行為,讓全班學生進行討論,發表各自的觀點,使全體學生從中得到教育。既然是批評不正之風,我覺得可以心懷坦蕩,公開表達。我把這作為學生品行教育的一種管道。
前段時間我就剛處理了班級裡一起這樣的事件,有學生來舉報,說某位班幹部在檢查教室衛生時,發現有同學亂扔垃圾。這位違紀者為了不被扣分,拿出十元錢來賄賂班幹部,而班幹部竟然也收下了。舉報者對此十分憤慨,認為班幹部在以權謀私。他來我這裡告狀的時候,我讓他也向全班學生陳述了他所目睹的所有過程,讓學生們發表了自己對此事的看法。討論結束後,我不僅處罰了行賄者和受賄者,也鄭重地將此事告知了家長,家長也表示十分重視,會在家嚴肅教育孩子。老師對學生的瞭解,遠不及學生之間的瞭解,像這樣他們私下裡發生的交易,如果不是第三人告狀,我是無從瞭解的。所以,像這類告狀,我覺得對學生成長是有利的。不過,我處理這種告狀的一大原則就是我不會因此獎勵任何提供資訊的人。我覺得實現公正本身就是對他們最大最好的獎勵。
對第二類告狀,我認為,老師一定要做好法官兼老娘舅的角色,因為這類糾紛往往經過複雜,涉及學生很多,學生出於趨利避害的本能,又會用謊言為自己遮掩。老師要在紛雜繁瑣的各路線索中搞清事實真相,很不容易。如果在學生來告狀的時候,只是不問青紅皂白,各打五十大板,強行讓他們互相道歉,收到的只能是表面上的平息,學生心裡並不服氣,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曾經有一個內向安靜地孩子來告狀說同桌總是打他,他忍無可忍。我在瞭解事情經過後發現,其實那個欺負人的孩子自控能力差,脾氣大,只是在老師面前裝得比較好,一直未被發現。作為老師,在處理好糾紛之外,也要教給學生一些與人交往的技巧和方式,告訴他們在遇到自己情緒很差的時候該如何排解,當別人有矛盾的時候如何處理。這樣,就把告狀作為了一個很好的契機,來幫助孩子成長。像這類告狀,我一般都是私下裡一對一地溝通教育。
第三種告狀,我覺得是最需要教師警惕的,我們絕不能培養學生來做告密者,這是很可怕的。有一次,有幾個男生在背後偷偷說老師壞話,被人舉報了。我嚴厲批評了舉報者。我對學生說,我不在乎誰在背後說老師壞話,我根本不想聽任何關於這種行為的舉報。誰人背後不說人?誰人背後無人說?發發牢騷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受得起被學生背後議論。
我多次對學生說,一個班級裡最重要的是信任感、安全感,除非是影響他人的破壞行為,發生了嚴重的錯誤,其他都不必來跟老師說。我希望學生們舉止文明,班級井井有條,但我不希望通過同伴之間的相互告密來掌握他們的動向。
當然,除了上述三種告狀之外,還有低年級小學生群體裡多發的那種雞毛蒜皮式告狀,遇到這種告狀不必多深究什麼,很多時候小孩對老師說完,就心滿意足地走了。他並不想要老師真的來解決什麼,就是想來傾訴一下而已。對這種告狀,老師給予一些語言和肢體上的安慰就可以了。
所以,對學生告狀,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之,簡單歸納為“告密”,這是不公平的。我理解在當下社會,人們更熱切地希望一個光明、公正、平等的環境,鄙視告密也正常,只是對兒童來說,他們真的不該承受這麼重的一個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