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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大事件風波背後:網紅孵化水有多深?

人格化魅力是網紅的關鍵

人格化是一把雙刃劍。 有人的味道有人格魅力, 更加吸引人, 但是也難控制。 在圖文時代, 很多帳號開始是個人運營,

慢慢粉絲多了, 隨著影響力、廣告收入增加, 個人精力有限, 就會進入到團隊運營。 但是依然還是以個人的身份活躍在前臺。 儘管有這個帳號早已經出售或者換人運營了。

進入到視頻時代, 問題凸顯更加明顯。 一方面是視頻可以更加豐富的表現網紅和博主的才藝, 生活, 特色, 另外一方面, 再也沒有辦法像圖文時代那樣, 可以換人或者臨時頂替了, 只要節目還在, 不管你發生了什麼, 都得按時更新。 羅振宇, 停掉了他的個人視頻節目羅輯思維, 除了要做得到等戰略性佈局, 其中有一個因素就是, 他被這個節目套牢了。 必須周更, 動彈不得, 這個節點, 必須要做一個捨棄。

平臺孵化網紅的那些規則

網紅和機構簽約模式一般有兩種, 一種是機構內部, 由工作人員和孵化的, 比如辦公室小野就是洋蔥視頻的工作人員, 後來在公司內部做了這個視頻, 王尼瑪也屬於這種情況, 一種是機構簽的外部的合作帳號, 比如蜂群簽了馬克叔叔, papitube簽了一批帳號。

洋蔥視頻聯合創始人、辦公室小野的老闆聶陽德看來, 雙方的利益平衡就是合作最長久的核心。 有很多人問過他關於網紅管理的秘訣, 他覺得這是所有公司的痛點。 蜂群是國內目前最大的MCN之一, 旗下有留幾手, 馬克叔叔, 鐵管教練等。 CEO莫力洋看來, 博主想解約無非三種原因,

一種是覺得機構提供的幫助有限, 另一種是機構扶持起他們後, 他們接觸到外面的世界, 覺得自己脫離機構能有更大的發展。 還有一種就是毀約, 跟機構撕逼了。

在它看來, 公司要留住簽約博主有三塊是必不可少的, 實力, 制度和情感。 首先是機構綜合實力, 決定了簽約的博主有沒有安全感, 要想留住博主, 機構也要不斷發展。

然後是制度。 分兩個階段, 一個是成長期, 一個是成熟期。 成長期的制度決定了博主在簽約期能否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 博主願意簽約, 想要的要麼是流量, 或創意, 或商業上的變現。 而能否將這些東西有規矩地分配給博主將是很重要的一環。 以蜂群為例, 每簽一個博主, 會將他分配到一個項目組,

項目組的會成為他的智囊團。 針對博主的每條內容, 對他的閱讀轉發比或閱讀漲粉比, 提供不同程度的流量扶持。 商業廣告上也會作出調整, 有時會以打包送出去的形式, 來保證簽進來的博主的廣告量, 防止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

情感方面。 讓簽約博主有歸屬感。 相互信任很重要。 畢竟機構和博主本來就是相互成就的關係, 博主強大了不能忘本, 機構強大了不能忘了博主。 蜂群機構運作兩年多, 旗下孵化加簽約的400人左右, 目前基本上很少有解約的。

機構帶網紅就像是媽媽桑

在蜂群莫力洋看來, 人紅了後, 一定會膨脹。 但這個膨脹並不是全是貶義, 而是很客觀的人性。 針對這種情況, 蜂群會有各種解決方案, 其中之一就是給有這種想法的博主,獨立成立工作室,讓他有自主權。

業內知名的某MCN的負責人就說,關鍵點是合理的管控孵化網紅的心裡預期。人的欲望是無窮的,紅了之後肯定水漲船高,假設他現在一個月說要兩萬,比別人高一點,老闆咬咬牙給他,但是過幾天這個節目火了,他要三萬、五萬甚至更多。一個小機構怎麼給?要知道火了並不意味著有錢,從資料到變現有很長的路要走。按我們做《嘿老外》的經驗,從接觸客戶,到談合作,簽約,付款,製作,補拍,修改,收尾款,一般都在幾個星期左右,投入至少4-5個人。有些小團隊甚至流程更長,甚至收不到錢。

根據這位元MCN負責人透露,機構要知道孵化的網紅需要的是什麼,有些人要名,有些人要利,有些人要名利雙收,有些人要機會,根據情況不斷分享一些收益,不要一開始把所有東西都集中到錢上面去,如果在初級階段,他要出名,過一段時間他有一點點名氣了。視頻火了他可能有點翹尾巴了,可以給他漲點工資或者小小獎金,同時要讓網紅知道,公司已經幫他做了什麼,更關鍵的是,時刻提升公司的實力,包括運營能力、PR、宣發。其實很多所謂網紅,離開公司後火不了多少,甚至根本就沒有機會火,哪怕是火了也不能持續。

行業的規矩就是,在開始的時候,要和藝人簽個全約,有相對完整的制度,在協議裡面提前跟他約定利益,分成,權責等。這個時候藝人往往是個素人,一窮二白,什麼都沒有,比如暴走撕逼的王尼瑪的B角色,之前面試的是網管,到知名演員的替角,機構要花很多錢,時間,精力來培養他。他也需要借助平臺來實現自己的當網紅等方面的利益。現在即使簽的是素人,也不一定靠譜,最後火了也可能會撕逼,所以整個行業裡每家都有自己的麻煩。

但是也會存在問題,即使對藝人各方面都做了限制措施。因為涉及到人,拍視頻和個人狀態是不可控甚至消極怠工,但他並沒有違約,在這位MCN負責人看來,管藝人就跟做媽媽桑一樣的,雷霆手段和蜜糖都是需要的。

很多人會職責機構店大欺客,其實撕逼是機構最不願意做的事情,因為機構購入了太多時間精力金錢成本,而且對以後發展也有影響,機構損失是最大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按照合約雙方誰違約,誰就要賠錢。我們在做《嘿老外》短視頻時,曾經集合公司資源,培養過一個老外藝人,我們當時簽了勞動合同和藝人合同,後來協議一致解除了勞動合同,藝人和版權合同是到2019年。

這個藝人離職時,說永遠不會做視頻,會去做自行車,結果一轉身,在一堆人慫恿下,明知道違約的情況下,直接就自己開始拍視頻了,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除了走法律流程,保全機構和團隊權益之外,同時讓律師和全網的平臺溝通,按法律流程禁止侵權視頻上線。平臺內部需要走各種流程,但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小團隊來說,時間,精力,金錢成本都很高,但對於違約者來說,違法成本太低太低,尤其是國內版權保護並不完善的前提下。作為機構,有時是有苦說不出,但是維權是必須的。

從長期來看,短視頻的高潮遠遠未到來,但是這裡面的坑要自己一一踩過才清楚。

南七道:南七道新媒創始人&CEO,虎嗅等年度作者,互聯網明星創業公司臉萌、FaceU等品牌操盤手,關注互聯網和科技創業。歡迎關注我們。

其中之一就是給有這種想法的博主,獨立成立工作室,讓他有自主權。

業內知名的某MCN的負責人就說,關鍵點是合理的管控孵化網紅的心裡預期。人的欲望是無窮的,紅了之後肯定水漲船高,假設他現在一個月說要兩萬,比別人高一點,老闆咬咬牙給他,但是過幾天這個節目火了,他要三萬、五萬甚至更多。一個小機構怎麼給?要知道火了並不意味著有錢,從資料到變現有很長的路要走。按我們做《嘿老外》的經驗,從接觸客戶,到談合作,簽約,付款,製作,補拍,修改,收尾款,一般都在幾個星期左右,投入至少4-5個人。有些小團隊甚至流程更長,甚至收不到錢。

根據這位元MCN負責人透露,機構要知道孵化的網紅需要的是什麼,有些人要名,有些人要利,有些人要名利雙收,有些人要機會,根據情況不斷分享一些收益,不要一開始把所有東西都集中到錢上面去,如果在初級階段,他要出名,過一段時間他有一點點名氣了。視頻火了他可能有點翹尾巴了,可以給他漲點工資或者小小獎金,同時要讓網紅知道,公司已經幫他做了什麼,更關鍵的是,時刻提升公司的實力,包括運營能力、PR、宣發。其實很多所謂網紅,離開公司後火不了多少,甚至根本就沒有機會火,哪怕是火了也不能持續。

行業的規矩就是,在開始的時候,要和藝人簽個全約,有相對完整的制度,在協議裡面提前跟他約定利益,分成,權責等。這個時候藝人往往是個素人,一窮二白,什麼都沒有,比如暴走撕逼的王尼瑪的B角色,之前面試的是網管,到知名演員的替角,機構要花很多錢,時間,精力來培養他。他也需要借助平臺來實現自己的當網紅等方面的利益。現在即使簽的是素人,也不一定靠譜,最後火了也可能會撕逼,所以整個行業裡每家都有自己的麻煩。

但是也會存在問題,即使對藝人各方面都做了限制措施。因為涉及到人,拍視頻和個人狀態是不可控甚至消極怠工,但他並沒有違約,在這位MCN負責人看來,管藝人就跟做媽媽桑一樣的,雷霆手段和蜜糖都是需要的。

很多人會職責機構店大欺客,其實撕逼是機構最不願意做的事情,因為機構購入了太多時間精力金錢成本,而且對以後發展也有影響,機構損失是最大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按照合約雙方誰違約,誰就要賠錢。我們在做《嘿老外》短視頻時,曾經集合公司資源,培養過一個老外藝人,我們當時簽了勞動合同和藝人合同,後來協議一致解除了勞動合同,藝人和版權合同是到2019年。

這個藝人離職時,說永遠不會做視頻,會去做自行車,結果一轉身,在一堆人慫恿下,明知道違約的情況下,直接就自己開始拍視頻了,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除了走法律流程,保全機構和團隊權益之外,同時讓律師和全網的平臺溝通,按法律流程禁止侵權視頻上線。平臺內部需要走各種流程,但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小團隊來說,時間,精力,金錢成本都很高,但對於違約者來說,違法成本太低太低,尤其是國內版權保護並不完善的前提下。作為機構,有時是有苦說不出,但是維權是必須的。

從長期來看,短視頻的高潮遠遠未到來,但是這裡面的坑要自己一一踩過才清楚。

南七道:南七道新媒創始人&CEO,虎嗅等年度作者,互聯網明星創業公司臉萌、FaceU等品牌操盤手,關注互聯網和科技創業。歡迎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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