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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入室搶劫 被打報警自投羅網

因為沒錢, 晚上喝了點酒的王某見到李某獨自一人回家, 便起了搶點錢的念頭, 不過做人可不能起邪念, 想靠不勞而獲來錢, 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近日, 石家莊橋西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搶劫案。

王某是石家莊周邊縣城人士, 曾因盜竊和搶劫罪兩次入獄, 2013年出獄後靠打零工維持生活, 後因嫌工作累又掙得少便不幹了, 整日無所事事閑晃悠。 2016年12月的一天, 臨近晚上9點, 王某與朋友在火車站附近吃完飯後準備坐公交回家, 等了20分鐘要坐的車還沒來, 卻等來了另外一趟車, 車裡下來一位年輕女子,

背著包戴著耳機往前走。 王某心神一動, 起了搶錢的念頭, 他琢磨著這女子是單身一人又帶著耳機, 馬路上的行人也寥寥無幾, 遠遠的跟著應該不會被發現, 便悄悄的跟上去了。 尾隨了幾百米, 見女子走進一個老舊社區, 王某打量了一下, 發現沒有門衛, 也無人巡邏, 便跟了進去。 見女子進了單元門, 他也趕忙隨著上樓, 趁她還沒關家門的時候, 快步上前, 左手捂住她的嘴, 右手用刀抵住其腰部, 讓她把錢拿出來。 只是王某沒想到, 女子的父親也在家中, 聽到聲響出了房間, 見此情景上前便給了王某一拳, 王某心中害怕, 打開房門就跑, 只想著不要被抓到, 慌亂中眼鏡和水果刀掉落在地也沒撿。 女子的父親沒有追到王某,
回到家中便撥打了110報警, 隨後公安機關對王某進行網上追逃。

事發後, 王某將在市區租住的房屋退掉, 去了周邊的縣城, 過了一陣子也沒聽到什麼風聲, 以為這事不了了之了, 便整日在縣城閑晃悠, 不小心惹到了幾人, 被揍了一頓, 覺得自己很委屈, 便到公安機關報案, 進行身份核實時, 警方發現他是在逃犯, 將其抓獲。

橋西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王某以暴力、威脅方法入戶搶劫他人財物, 其行為構成搶劫罪。 王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系犯罪未遂, 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王某原有犯罪前科, 予以酌定從重處罰。 王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系累犯,

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綜合考慮被告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及犯罪性質、犯罪後果和社會危害性, 最終法院以搶劫罪, 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官提醒:女性夜間出行很容易成為不法分子作案的目標, 因此一定要有防患意識, 貴重物品不要外露, 錢包不要拿在手裡, 最好也不要夜間取錢。 路過小巷、岔路的時候需要多留心, 若發現有人尾隨或窺視, 不要緊張, 改變路線朝有人、有燈光的地方快走。 如遇到搶奪, 要先保護好自身安全, 再辨清作案人逃跑的方向, 認准作案人的體貌, 在確保安全後立即報警, 並向警方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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