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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房子不是我的,結婚後,加上了我的名字,結果還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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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現實情感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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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訴人/三杯白茶

我現在要離婚了才知道, 原來一切都是空歡喜一場。 當然, 這並不是說, 我跟他結婚, 是為了房子。 但我婚都結了, 憑什麼什麼都得不到, 就離婚呢?

我跟老公是閃婚, 見第一次面, 就決定交往了, 然後就開始準備結婚的事。 因為結婚太倉促, 根本沒有想到結婚之前在房子上填寫名字什麼的。 等到結婚了, 我就說要不要把房主證上也寫上我的名字吧, 他答應了。

現在結婚一年多了, 我們真的不合適。 閃婚的經歷告訴我, 三觀很重要, 多瞭解一下很重要, 不然真的沒辦法生活在一起。

都要離婚了, 肯定想著分家產什麼的。 誰知道, 新婚姻法規定, 結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 結婚後即使房產證上有了另一半的名字,

房子還是他的。

也就是說, 我的名字白加了。

既然在法律上, 得不到一半房子, 那我就要拿到一半現金吧。 可是, 他卻不肯給。 他說, 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講究, 而他爸媽, 也不願意出這筆錢。

這一年來, 我也沒有生孩子, 他們家就覺得, 我沒有任何條件拿走他們的錢。 可是, 我就這樣成了二婚了, 難道他們不該補償我嗎?

老公工作還可以, 但並沒有多高的收入, 我們全部的現金加起來, 也就幾十萬。 如果離婚分一半的話, 我能拿到多少?

他覺得, 已經對得起我了。 可是我覺得這遠遠不夠。

因為這件事, 我真的糾結了。 我不想就這樣離婚了, 便宜了他們, 可是如果再拖下去, 好像也沒有任何用,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度芽回復:最貴的東西是時間。 如果你不想跟他過了, 就沒有必要浪費時間。 短時間看, 你就算拿到了錢, 也是花了相應的時間的, 而且彼此撕破臉皮, 鬧到法庭上, 根本沒有必要。 難道你就不累嗎?更何況, 現在從法律的角度講, 你也沒有證據啊。 除非你有證據, 否則就好好的省出時間來, 自己去拼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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