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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女子廝打咬傷交警經鑒定為限制行為能力

新文化訊 近日, 在洮南市內一輛三輪摩托車車主無證駕駛還闖紅燈, 交警對其進行檢查時, 車上的女子張某竟然廝打、咬傷交警, 甚至還說“我玩”!

在11月14日上午8點50分, 洮南市興安北街與富文西路交會處的監控顯示, 路口的紅燈還有近20秒, 一輛白色轎車正在路口的停止線前等紅燈, 但在右側車道的一輛三輪摩托車絲毫沒有理會紅燈, 在沒有任何減速跡象的情況下, 徑直通過了路口。

在此路口執勤的洮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兩名民警和一名輔警迅速趕了過去, 示意三輪摩托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員是一名中年男子。

讓民警沒想到的是, 坐在三輪摩托車車鬥內的一名女子竟然情緒異常激動, 大聲辱駡交警。 駕駛員也在旁邊幫腔說:“我著忙, 我上醫院。 ”但在被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時時, 駕車男子稱:“駕駛證沒帶。 ”而女子則說:“有, 啥(證)都有。 ”

在辱駡完交警後, 女子準備離開現場, 民警上前阻攔, 沒想到女子的情緒更加激動, 辱駡聲不絕於耳, 甚至還用一隻手抓住民警的衣領, 另一隻手狠勁地撕扯民警的耳朵和臉。

另一名民警迅速上前制止:“你幹啥呢?鬆開!”女子竟稱:“我玩, 我玩!”甚至女子還將阻攔她的交警手部咬傷, 還將她抓住的交警嘴部打出血。

女子的過激行為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圍觀, 民警只能將女子控制,

並聯繫派出所民警處置。

洮南市公安局富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 將女子帶回派出所進行處理。 經查, 女子叫張某某, 她開始對妨害公務的違法行為拒不承認, 但在執法記錄儀拍攝的證據面前, 最終也啞口無言。

事發後, 張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拘。 據富文派出所民警趙維介紹, 張某某的親屬稱她有精神病史, 警方也進行了司法鑒定, 鑒定結論為限制行為能力。

洮南交警考慮到張某某的實際情況, 最終出具了諒解意見書, 檢察院也對其作出了不批捕的決定, 但交警部門對當天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駕駛員依法作出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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