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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奇:“自願加班”背後有多少“帶痛”勤奮?

作者:嚴奇

《新京報》在12月16日的報導中, 以“超三成受訪者 會自願加班”為題, 公佈了一份調查資料, 其中“有超三成人會主動自願加班;有四成人表示, 自願加班並不委屈。 ”

新京報評論員由此提出“這說明職場人的勤奮、自覺與專業的態度。 ”同時也指出:“對這些勤奮、負責的職場人來說, 還是要照顧他們的利益, 不能讓他們被強勢的企業所裹挾, 被“自願加班”。 ”

筆者感到, 職場加班的心理因素是複雜的, 勤奮自覺的員工的確會“自願加班”。 然而, 這份“自願”往往需要非常多的勤奮心態, 方能成就。

首先, 有一分勤, 不代表有一分獲。

古人雲:“勉之期不止, 多獲由力耘。 ”勤奮直覺若能得到超出日常工作的收穫, 再多的勤奮也是值得的。 然而, 在新京報公佈的調查資料中, 也有六成受訪者表示“活是自己的, 早晚得幹”。 恐怕對大多數人來說, 自願加班的本心, 不是謀求收穫, 而是確保不會退步, 這樣的勤奮太廉價了。

其次, 被迫的勤奮談不上正常。 的確, “案無積卷、事不過夜”也是一種勤奮, 可對廣大職場人士來說, 勤奮一夜, 卻不一定換來明日休息。 在智聯招聘發佈的《2017年中國新銳中產調查報告》中, 指出“加班對於新銳中產來說也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 工作不完成會積累到明天, 與其明天加班更晚, 不如今天多幹一點, 久而久之加班就成了常態。 哪怕企業不支持加班,

員工也不得不加班, 畢竟工作不完成, 怎麼有獎金?

再次, 自願加班也有痛楚的積累。 既然加班是一種常態, 那對廣大職場人士來說, 與其被動等領導催加班, 不如主動“自願加班”。 至少從加班效率來看, “自願”所產生的心理動能更大一些。 然而, 無奈式的自願加班, 也是一種“壓制內傷”的表現, 待量變引起質變, 痛苦感也會成倍釋放。

最後, 站在企業角度看, 自願加班的“勤奮”不一定有“進步”的結果。 前段時間, 張雪峰一段“求職勿問加班費”的言論, 引起了網友熱議。 其實, 這也體現出一部分企業領導對加班的態度。 假設在一家企業中, 加班是常態, 不願加班就易被視為異類和懶惰。

自願加班不見得有多好, 不願加班就顯得很差。

而在大多數人都在加班的情況下, 出於提升自己的自願加班, 又有多少職場優勢呢?這樣的勤奮恐怕是壓榨的結果。

自願加班也許是一種“勤奮自覺”的心態, 可勤奮的結果若不能帶來的應得的報酬, 勤奮到最後, 也是一種傷害。 對此, 希望勞動部門助力勞動者勘破“自願迷津”, 宣導勞動者以冷靜、客觀、積極的態度面對職場加班困境, 引導企業推開多樣化的工作模式緩解加班壓力, 並鼓勵上班族以合法手段, 向企業謀求應得利益。

的確, 社會有責任保護勞動者的勤奮心態, 確保自願加班背後的負面情緒, 不會傷及勞動者的身心。 畢竟這個社會經不起更多的“過勞死”了。

【聲明:本文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不代表齊魯網立場,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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