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交子由蜀地民間富商主持發行。 《宋史·食貨志》記載:“富民十六戶主之。 ”在交子使用越來越廣泛的情況下, 交子具有了統一的面額和格式,
然而信用的維持並不容易, 一般人沒有能力長期保證這一信用的存在。 富商主持下的交子因為富商道德的喪失或者經濟條件的變化, 不久就出現了“富民貲稍衰, 不能償所負”的局面, 從而導致紙幣不能得到兌現, 信用危機的出現, 也就使交子無法由私人繼續主持發行下去。
北宋朝廷為了保證交子發行的成功, 出臺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管理法規和政策來,
在早期封建政府對於紙幣的發行是比較謹慎的,
折疊發行氾濫
然而封建政府往往不能有效地控制紙幣的發行量, 當出現政府巨額財政開支需要時, 政府往往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 利用手中的權力, 濫用公信力, 無限制地發行紙幣, 最終造成通貨膨脹, 從而使紙幣喪失了信用, 也就變成了廢紙, 北宋交子的命運也證明了這一點。
官府發行紙幣, 有時竟沒有準備金, 比如仁宗慶歷年間(1041~1048年)益州交子務在陝西發行交子六十萬貫, 以支付糧草費, 無鈔本。 官府也不再遵守每界固定的發行數額,
紙幣的分界發行慢慢成為了“通貨膨脹”的障眼法,因為每界發行新紙幣,往往規定新幣值舊鈔一比幾,比如元符年間(1098~1100年)換發時,新交子一緡要換回舊交子五緡,即新舊比價1∶5。
政府濫用信用,從而導致了交子成為其斂財的工具,交子沒有了信用,也就喪失了流通的功能,從而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價值。封建政府於是用更改紙幣名稱的辦法來掠奪民間財富。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令諸路更用錢引”,把紙幣定名為“錢引”,名稱雖變,但其實質為斂財工具沒變,甚至變本加厲了。大觀元年(1107年)把交子務改為錢引務,這年的發行數“較天聖一界逾二十倍,而價愈損。”也就是說發行量由一百二十萬緡增加到二千多萬緡。而且沒有準備金,“不蓄本錢而增造無藝,至引一緡當錢十數。”可見,價值一千錢的緡只能當錢十多個錢,紙幣貶值是多麼嚴重。
北宋交子的興衰歷程,對今天也是有借鑒的,政府的監管法制對於金融幣制的穩定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紙幣的發行和穩定,能夠推動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國家創造了財富,對解決國家的一時之需有重大作用。政府毀壞了原有的金融法制,濫用了信用,其結局必然導致通貨膨脹,貨幣體系的崩潰。
紙幣的分界發行慢慢成為了“通貨膨脹”的障眼法,因為每界發行新紙幣,往往規定新幣值舊鈔一比幾,比如元符年間(1098~1100年)換發時,新交子一緡要換回舊交子五緡,即新舊比價1∶5。
政府濫用信用,從而導致了交子成為其斂財的工具,交子沒有了信用,也就喪失了流通的功能,從而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價值。封建政府於是用更改紙幣名稱的辦法來掠奪民間財富。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令諸路更用錢引”,把紙幣定名為“錢引”,名稱雖變,但其實質為斂財工具沒變,甚至變本加厲了。大觀元年(1107年)把交子務改為錢引務,這年的發行數“較天聖一界逾二十倍,而價愈損。”也就是說發行量由一百二十萬緡增加到二千多萬緡。而且沒有準備金,“不蓄本錢而增造無藝,至引一緡當錢十數。”可見,價值一千錢的緡只能當錢十多個錢,紙幣貶值是多麼嚴重。
北宋交子的興衰歷程,對今天也是有借鑒的,政府的監管法制對於金融幣制的穩定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紙幣的發行和穩定,能夠推動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國家創造了財富,對解決國家的一時之需有重大作用。政府毀壞了原有的金融法制,濫用了信用,其結局必然導致通貨膨脹,貨幣體系的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