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 記者從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秘書處瞭解到, 這次大會期間共收到代表團、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514件, 收到代表建議8360件。 議案提案, 不追“數值”, 看重“言值”, 真實反映民眾呼聲, 真切回應各方關切, 真正推動問題解決。 (3月14日《人民日報》)
與往年相比, 今年“兩會”議案提案在數量上有所減少, 但這並非意味著代表們“偷懶”了, 而是更務實、更注重品質了。 議案提案數量固然重要, 但數量越高並不意味著“民意代表性”就越強, 也並不能保證每項議案提案都能“接地氣”, 甚至還出現了一些“雷人提案”“奇葩提案”“提案大王”等現象,
民意是議案提案的靈魂。 “人民選我當代表, 我當代表為人民”, 作為代表, 必須始終牢記自己的使命, 心系群眾、關注民生, 履行好代表職責。 代表是一種榮譽, 更是一種責任。 作為代表就必須摒棄心中雜念, 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以“無私忘我”的境界, 努力為民代言。 當然, 議案提案不是簡單地“提建議”這樣簡單, 而是一個“技術活”, 有一定的專業性。 因此代表們在行使代表權利的過程中, 必須本著“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品質是議案提案的核心。 代表們提出的議案、提案, 基本上涵蓋了社會的方方面面, 反映了當前社會的焦點和熱點問題, 是國家決策的重要依據、智慧源頭, 因此必須把真實性當作議案提案的生命, 不斷提高議案提案的品質。 代表們不僅要敢講話, 拒絕當“啞巴代表”“舉手代表”, 還要講真話、實話, 力戒說空話、套話。 議案提案的提出, 必須堅持尊重事實的原則, 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 對問題、現象進行科學歸納總結, 有針對性和創造性地提出建議、意見, 切忌“人云亦云”“道聼塗説”。
落實是議案提案的歸宿。 喜見“兩會”上一份份彙聚著百姓期盼、凝聚著代表智慧的議案提案,
代表委員是老百姓的“傳話筒”, 議案提案是社情民意的“集散地”。 代表們只有對基層熟悉了, 反映的問題才是真實的, 提出的解決辦法才是最有效的。 這就要求代表們把功夫花在“兩會”之外, 在平時工作中, “眼睛向下看”“腳步向下移”, 展開“繡花式”的調查、走訪、調研。 唯此, 才能當好政府和群眾的“連心橋”, 發出接地氣的“好聲音”, 當好民意的“代言人”。
稿源:荊楚網
作者: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