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14年4月27日,
在烏克蘭首都基輔,
反對派在議會外組織抗議活動。
)
一直以來,
美國都將自己美化為平等、民主、自由的象徵,
熱衷於在世界範圍內推廣其所謂的“普世價值”。
但實際上,
美國不僅沒有給予對本國公民民主、平等、自由等權利的保障,
也沒有做到對他國平等、自由的尊重。
它不遺餘力的通過非政府組織、“第五縱隊”,
以及各種媒體機器,
對其他國進行“不民主”“專制”等妖魔化宣傳,
還鼓動異見人士進行顏色革命,
以“改造”不符合西方標準的國家。
以烏克蘭顏色革命為例,
英美等西方國家為烏克蘭國內的反對派提供大量資金,
並積極呼應反對派,
用“人權”等對該國的執政者施加壓力。
同時,
其國內與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也在英美等西方國家資助下,
在顏色革命期間用各種形式配合反對派。
其他發生顏色革命的國家也大多如此。
它們國內的反對派大多都是經過西方洗腦或收買的,
明裡或暗裡親美英等西方國家,
這些人一旦成了當權派,
必定會不惜犧牲國家利益迎合美英西方國家的要求。
實際上,
那些顏色革命成功的國家最終也感到失望,
因為他們會切實感受到徹頭徹尾的欺騙——趕走了一隻狼,
又來了一隻虎。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其他國家實施顏色革命的方式很豐富,
主要有以下7個典型手段。
一是利用非政府組織實施長期政治滲透。
西方國家把非政府組織作為推行西方價值觀、顛覆他國政權的工具、西方政府喉舌和代理人,
對目標國進行長期政治滲透。
二是利用“第五縱隊”作為利益代言人。
“第五縱隊”指的是西方國家在演變目標國內培植的內奸、叛徒或顛覆分子。
美國中情局設有秘密行動組(CAS),
專門負責在目標國建立“第五縱隊”,
企圖通過宣傳、政治和經濟操縱、軍事行動和半軍事行動推翻目標國政府。
三是利用青年學生、激進勢力作為運動骨幹。
西方國家十分重視培植激進的青年學生組織作為發動顏色革命和“街頭政治”的先鋒隊。
他們通過開辦培訓班,
精心挑選代理人,
培養運動領袖和骨幹力量。
四是利用弱勢群體作為運動基礎。
2014年2月烏克蘭政權更迭中,
廣大的低收入階層,
如青年學生、市民、退伍軍人、失業者與無業遊民等成為運動的基礎,
受“雇傭”的“志願者”也多來自這部分人群,
倍受寡頭欺壓、苦不堪言的中小工商業主等意見群體也成為運動的重要支持力量。
五是利用媒體為運動造勢。
美國實施媒體專案,
製作電視和專題廣播節目,
培訓大批從事反當局活動的媒體人,
資助反對派媒體,
使親西方的媒體盡可能覆蓋目標國所有地區,
成為反動派煽動、動員示威、甚至是募捐贊助的宣傳工具。
開動各種媒體機器,
對執政當局進行“不民主”“專制”等妖魔化宣傳。
六是利用雙重標準混淆是非。
贊成符合自己利益的價值判斷或行動,
反對或限制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價值判斷或行動,
並把符合自己利益的價值判斷或行動強加於人。
七是利用暴恐掀起運動高潮。
隨著時代和技術的發展,
為達到演變“異類”國家的目的,
西方國家還將不遺餘力、絞盡腦汁、千方百計地推出新的手段來,
這是由其本性所決定的。
分析人士認為,美國干涉別國內政時經常各種手段並舉,以迫使這些國家屈服。
顛覆行動大致可以分為三步:一是控制大學和媒體,
推行普世價值等新自由主義理論,
動搖目標國家政權的合法性。
二是在目標國家的上層建築中尋找、扶植代理人。
這些代理人具有較強號召力,
接受境外資金資助,
為境外壟斷資本利益服務。
三是在時機成熟時,
以追求“民主、自由”的名義,
出資支持代理人,
發動街頭政治運動,
推翻、顛覆原有國家政權。
前兩步是量變的積累,
是醞釀階段。
第三步是量變積累後必然的質變結果,
是爆發階段。
由上述實施手段和顛覆行動我們基本可以判斷出一般顏色革命的特徵,
即以西方政治制度為理想目標,以非暴力為主要形式,以顛覆政權為行動訴求。
(參見:《朱長生:美國實施“顏色革命”的小伎倆》)
即以西方政治制度為理想目標,以非暴力為主要形式,以顛覆政權為行動訴求。
(參見:《朱長生:美國實施“顏色革命”的小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