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
織裡公安始終以
零容忍的態度
嚴厲打擊
賭博違法犯罪
以重拳出擊
亮劍掃賭
有效淨化
社會治安環境
織裡公安在行動
8月中旬, 織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悉, 大河村某地有大量人員聚眾賭博, 影響惡劣, 嚴重破壞了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瞭解該情況後, 所領導高度重視, 立即組織精幹民警展開走訪及偵查, 要求必須剷除此賭博窩點。
12月20日, 織裡警方經過前期精心組織摸排,
經查:今年8月初至12月期間, 犯罪嫌疑人錢某長期在大河村某機部內、某拆遷房等多地聚眾賭博, 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47000餘元, 其中張某在賭場內負責抽頭, 范某、王某前後分別在賭場內負責望風並從中非法獲利。
現錢某、張某等4人因涉嫌賭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其餘14人因涉嫌賭博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零容忍” ]
織裡警方對賭博違法犯罪行為實施“零容忍”打擊, 絕不手軟!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 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 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一)參與賭博, 個人參賭的財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為賭博提供場所、賭資、賭具、交通通訊工具的;
(三)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護場的。
明知他人用於賭博而提供的貸款或者在賭博中產生的債務, 不受法律保護。
織裡警方將一如既往的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推進“平安織裡”建設發展,嚴查聚眾賭博場所,並依法追究經營者、參賭人員的法律責任。
最後希望織裡的新老居民們能夠依法監督,積極提供賭博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110。
織裡警方將一如既往的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推進“平安織裡”建設發展,嚴查聚眾賭博場所,並依法追究經營者、參賭人員的法律責任。
最後希望織裡的新老居民們能夠依法監督,積極提供賭博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