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健康>正文

那些讓醫生“背黑鍋”的規定 你造嗎?

近年來, 醫患關係日趨緊張, 由醫患糾紛引發的醫務人員被殺、被打的惡性案件屢見不鮮。 對此, 醫生委屈、無奈、悲傷……但不可否認的是, 很多令醫生都感到抓狂的真實現象正在不斷上演, 加深醫患矛盾。 那些讓醫生抓狂的規定, 你知道多少呢?

1

醫生背負獻血指標 動員家屬獻血

很多醫院的醫生, 身上背負著必須完成的血站互助獻血指標。 如果醫生沒有完成這一指標, 將會影響整個醫院用血指標。

站在醫生的角度, 患者家屬拒絕獻血是相當自私的行為。 而患者家屬卻又無法理解為何醫生會要求其獻血:“獻血的原則是出於自願,

患者治療用血, 作為家屬, 我們又沒有白用!是付過錢的啊!”而醫生為了保證醫院的血庫有充足的血液救治病人, 同時為了完成背負的獻血指標, 迫於無奈, 很多醫生不得已使出要脅患者的下策——不獻血就不動手術。

患者家屬認為這簡直是“黑店宰客”!可如果大家都只用不捐, 血庫庫存告急後, 亟待救治的病人沒有血源, 誰負責?板子要打在誰屁股上?

2

醫生要經常“勸人出院”

由於醫保不報銷門診費用, 只報銷住院費用, 這導致部分慢性病人壓床, 甚至乾脆把醫院當療養院, 這嚴重擠壓了醫院本就緊張的醫療資源。

動員慢性病人出院偏又是個技術活, 為什麼?因為出院有風險!如果病人出院後出事,

怎麼辦?誰負責?但醫生還得經常“勸人出院”。

3

控制藥費比 把醫生逼成會計

為逐步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國家出臺規定, 力爭到2017年, 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總體降到30%左右。

“藥占比”是當下醫改中的熱門詞彙,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把藥占比作為考核醫院的一項重要指標。

但凡一個醫生看病治療, 對症是第一原則, 如果要考慮第二因素的話, 當然就是病人能否承當, 但“藥占比”這一規定往往導致醫生必須加大檢查的比例平衡藥費。

這無形中加大了輔助科室的工作量, 也浪費了醫療資源, 更浪費了醫保資金。 實在沒法平衡的病人, 又必須用藥時, 只能讓患者自己負擔高額藥費。 結果造成患者積累怨憤,

甚至遷怒醫生。 醫生看在眼裡, 心裡也難受, 可是又有什麼辦法呢?

4

醫院急診不得拒收無支付能力患者

國家要求院前急救人員必須及時、有效地對符合標準的急危重傷病患者實施急救, 不得因患者因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等理由拒絕或拖延救治。 但是也不是沒有因“先行救治”而引發的尷尬。

面對隨時有生命危險, 隨身攜帶費用又不足的重傷患者, 新疆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的骨科醫生李剛, 決定先行為患者進行手術治療。 可手術成功後患者卻拒不支付拖欠的醫療費用。 醫院最後則根據規定, 將所欠的醫藥費算在了李剛及其所在科室醫護人員的頭上。 無奈之下, 李剛醫生選擇了以個人名義將患者訴諸法院,

追索自己墊付的醫藥費。

這一事件, 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部分患者缺乏社會誠信觀念, 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後果, 突顯出了醫生對病人的信任危機;另一方面, 也說明了我國現有的社會醫療體制尚不完善, 覆蓋面不足等問題, 導致一些重病患者無力承擔巨額醫療費用, 選擇“跑路”。

醫療機構自然有“不拒收無支付能力患者”的義務, 但卻不能缺少必要的前提與保障, 它畢竟不是慈善機構, “無支付能力患者”的救治成本到底由誰來支付, 又是應該如何兌現正是這樣的前提所在。 只有當救治“無支付能力患者”的成本有了切實保障, 醫療機構才會沒有後顧之憂, 醫生才能更加全神貫注地投入到治療之中。

醫生亦非萬能,

必要的監管要有, 可是各種政策法規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不適合醫院這種工作環境複雜的地方, 急需精細化管理方式。 如果本職救死扶傷的醫生不用背負這些強加的責任, 必將大量減輕醫生與患者的對立, 重塑醫患之間的信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