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公安交警
最近環境污染好像很嚴重, 聽說要限行了,
是真的嗎?
是啊, 為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限行這事兒是真的呢。 這裡有一封來自交警蜀黍的信, 讀讀吧!
根據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我省在成都平原、川東北、川南等區域同步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 經市政府同意, 決定從2017年12月24日零時起, 將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等級調整為橙色預警, 應急回應級別為Ⅱ級。
限行依據
根據2017年5月1日發佈的《自貢市公安局、自貢市環保局關於在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實行機動車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在全市行政轄區內啟動重污染天氣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應急管制。
限行規則
自12月25日(星期一)0時起至預警解除,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特種車輛外, 對貨運車輛禁行及小型汽車採取尾號限行。
小型汽車尾號限行時間:
星期一:車牌尾號1和6限行。
星期二:車牌尾號2和7限行。
星期三:車牌尾號3和8限行。
星期四:車牌尾號4和9限行。
星期五:車牌尾號5和0限行。
限行時段為每日0時至24時, 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貨運車輛禁行時間:
每日0時至24時。
應急管制區域
小型汽車尾號限行區域包括:
自流井區:
五星街、新民街、同興路、光大街、濱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東興寺片區等;
大安區:
仁和路、廣華路、人民路;
高新區:
匯東路、丹桂大街、匯興路、龍匯街、通達街、興川街等;
貢井區:
貢興路、鹽馬路;
貨運車輛禁行區域:
以貨運車禁止通行標誌設置的區域範圍為准。
不受限行措施影響的幾類情形
(一)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車、計程車(不含租賃車輛)、新能源汽車、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單位通勤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學校校車;
(三)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園林綠化、環衛養護、醫療廢物處理的專項作業車輛, 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運送綠色農副產品貨運車輛按照原貨運車輛通告限行規定執行;
(六)“使”、“領”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城的車輛。
(七)外埠機動車進入自貢市行政轄區的, 按《自貢市公安局 自貢市環保局關於在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實行機動車禁限行管理的通告》規定, 與本地機動車執行相同限行政策。
處罰標準
違反限行規定的,
預警解除
以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為准。
自貢公安交警溫馨提示
請各位小夥伴謹記交通限行規定, 出行前提前規劃好時間與路線, 蜀黍建議選擇合乘或綠色公交出行。
保護環境, 保護我們生活的城市,
是我們所有人的責任,
希望你我共同努力,
共創美好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