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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金山這8類人的工資要漲了,不知道你是其中之一嗎?

好消息!近日, 上海市政府印發了《上海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實施方案》, 方案中明確了重點群體, 精准激勵的對象, 共有八類人, 快來看看有沒有你吧!

印發通知

滬府發〔2017〕8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小編先為大家劃重點

上海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 促進本市城鄉居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結合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

背景情況

近年來, 上海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發展主線, 按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總體要求, 深入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城鄉居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 居民收入總量繼續位居全國前列, 收入分配結構日趨合理, 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收入分配秩序進一步規範, 不合理收入分配關係得到有效改善。

同時, 也要看到, 本市在收入水準競爭力、收入分配機制等方面,

與建設“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的要求, 依然存在一定差距。

為此, 必須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逐步解決收入分配領域的深層次問題, 優化調整收入分配政策, 在經濟發展、財力提高和社會勞動生產率提升的基礎上, 提高各類人群收入。

主要目標

到2020年, 就業機會更加充分, 就業品質穩步提升, 高技能勞動者占技能勞動者比重顯著提高;

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 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繼續提高;

城鄉居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低收入群體收入增長更快;

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持續縮小, 市場導向的收入分配關係初步理順, 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重點群體精准激勵

(一)技能人才

■提高技能勞動者收入水準——

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薪酬水準, 建立技能勞動者工資增長機制。

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 鼓勵企業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激勵制度。

進一步推動“首席技師”制度, 引導企業培養選拔首席技師, 積極發揮首席技師帶頭作用。

鼓勵企業採取協議薪酬、持股份紅等方式, 試行協定工資、專案工資、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開展行業、職業薪酬調查和資訊發佈工作, 為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工資水準提供依據。

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擴大協商範圍,提升協商實效。

■拓展技能勞動者成長空間——

貫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學歷等認證管道,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

鼓勵企業在休假、體檢、培訓、帶薪學習、國內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與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

在試點基礎上,擴大“雙證融通”的實施範圍,推進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

健全技能勞動者評價體系,建立國家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管理長效機制,規範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和專項職業能力鑒定發證活動,推進行業企業技能等級認定和新技能培訓評價。

■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

組織開展各級各類技能大賽或崗位練兵,大力宣傳勞動模範、大國工匠和技術創新人才。

大力引進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的技能人才,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在申辦落戶或居住證等方面予以支持。

以申辦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為契機,弘揚工匠精神,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

(二)新型職業農民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

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現代農業發展相關規劃,建立完善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實施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計畫。

強化新型職業農民技能培訓,加大對農業類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扶持力度,設立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大力構建“技能+學歷+職稱”全方位的新型職業農民職業成長管道。

■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

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強節本增效技術的開發應用,促進農業廢棄物綜合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種養結合迴圈農業,支援開展“一村一品”建設和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

完善農業金融服務,推動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進一步完善農業大災風險補償機制,穩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投放。

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支援互聯網、大資料在農業領域應用,加快探索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發展集約化冷鏈物流,打造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集聚區,促進農業與旅遊業深度融合發展,健全產業鏈利益聯結機制,讓更多農民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管道——

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多種農業經營組織模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鼓勵引導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退役士兵、科技人員等返鄉開展涉農創業,支援返鄉創業服務平臺延伸發展。

繼續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點推進農村集體經營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促進農村集體經濟轉型發展。統籌協調推進松江區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土地徵收改革。

(三)科研人員

■完善績效工資管理和獎勵機制——

根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框架,結合科研機構行業特點,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優化績效工資結構,建立健全科研人員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績效評定辦法,形成科研專案、成果、獎勵等與科研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掛鉤的制度。

探索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

■加強對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

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較與評估制度。

為科技創新人員提供充分和穩定的基本收入保障。

為科研人員提供較高標準的收入待遇。

對基礎研究類、承擔重大戰略項目類科研人員建立以“穩定的基本收入+績效獎勵”為主的收入結構。

探索採用年薪工資、協議工資、專案工資等方式聘任高層次科技人才。

■優化科研專案經費管理——

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財政科研專案用於人員的勞務費用、間接費用用於人員激勵的經費以及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費用,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進一步向科研機構下放專案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

(四)小微創業者

■清除創業壁壘——

進一步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支援各區政府分類釋放場地資源,進一步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完善企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推行企業名稱自主選擇、簡易註銷等制度,進一步清理、整合或取消各種證照,優化產業專案行政審批流程,加快專案、規劃、開工落地。

擴大經營自主權,破除對社會投資的不合理限制。

■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繼續加大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建設力度,推進創業服務平臺、“雙創”示範基地建設。

鼓勵專業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新,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啟動支持計畫。

完善項目開發、創業指導、融資等全流程服務,提供專業化、差別化、定制化指導服務。

落實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制度、小微企業產品價格扣除評審優惠政策,採取多項措施為小微企業參加政府採購提供便利和服務。

建立健全創業創新教育培訓體系,提升創業創新能力。深入推進創業型城區創建活動,改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強化“海納百創”品牌引領,開發“海納百創服務號”,全面提升創業服務功能。

進一步完善覆蓋中小企業成長全鏈條的支援體系,推進育苗工程、小微企業成長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

■完善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

加強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侵權查處反應、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司法確認等機制,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新模式,探索建立專利保險維權聯盟。

進一步支援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完善服務標準,降低服務門檻,提高服務平臺專業化水準和資訊化水準。

完善服務平臺運行機制,鼓勵與大學、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企業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完善服務平臺協力廠商績效評估機制,推動服務平臺自我評估,加強績效考核。

(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

指導市管國有企業進一步完善內部薪酬體系,繼續推進各區和市有關部門做好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

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激勵機制,不斷優化考核分配機制。

穩妥推進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採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完善職業經理人選聘、簽約、激勵、退出等機制。

■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

落實《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逐步推進有意向申請員工持股試點的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強化民營企業家創業激勵——

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多方力量,從觀念、制度、政策和服務等方面形成合力,消除阻礙民營企業發展的隱性壁壘,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完善企業信用資訊體系,拓展多元化融資管道,放寬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多層次資訊服務平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化環境。

(六)幹部隊伍

■完善工資制度——

按照國家部署,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實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探索實施不同類別公務員的差別化工資管理政策。

積極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準調查比較,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公務員收入增長機制。

■健全差別化激勵機制——

積極向國家爭取,適當提高地區附加津貼額度。

適度提高績效考核獎水準,建立績效考核獎正常增長機制。

提高公務員獎勵標準,建立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與社平工資掛鉤聯動的公務員獎勵制度。

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國家安排,及時啟動區機關、市級機關的並行制度工作。

■明確福利標準和保障範圍——

進一步深化本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形成有利於穩定和激勵公務員隊伍的工作機制。

進一步完善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

按照國家要求,探索完善公務員福利制度。

(七)其他公共服務人員

■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辦法——

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試行按行業分類調控績效工資總量辦法,研究建立行業目標收入均值和績效工資總量正常調整機制。

進一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結構,更好地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形成社區工作者薪酬動態調整辦法——

根據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準增長情況,建立社區工作者薪酬水準動態調整機制,促進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和規範化發展。

(八)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

■深化農村綜合幫扶——

推進已建成的農村綜合幫扶項目提質增效。

進一步強化轉移支付,給予薄弱村運轉經費財政保障。

推進幫扶單位與重點區域對口幫扶,給予受援區域資源、人才等支援。

大力推進重點專案建設,將農業資訊化建設向純農地區傾斜,加快“互聯網+農業”發展。

推動純農地區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質發展。

■健全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

■完善相關專項救助制度——

進一步鞏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為基礎,因病支出型家庭生活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臨時救助為補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相配套,社會力量充分參與的“9+1”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的專項救助政策,精准施策,分類救助,形成廣覆蓋、有梯度、相銜接的階梯式救助模式。

·END·

編輯丨陳薇婷

為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工資水準提供依據。

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擴大協商範圍,提升協商實效。

■拓展技能勞動者成長空間——

貫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學歷等認證管道,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

鼓勵企業在休假、體檢、培訓、帶薪學習、國內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與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

在試點基礎上,擴大“雙證融通”的實施範圍,推進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

健全技能勞動者評價體系,建立國家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管理長效機制,規範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和專項職業能力鑒定發證活動,推進行業企業技能等級認定和新技能培訓評價。

■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

組織開展各級各類技能大賽或崗位練兵,大力宣傳勞動模範、大國工匠和技術創新人才。

大力引進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的技能人才,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在申辦落戶或居住證等方面予以支持。

以申辦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為契機,弘揚工匠精神,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

(二)新型職業農民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

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現代農業發展相關規劃,建立完善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實施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計畫。

強化新型職業農民技能培訓,加大對農業類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扶持力度,設立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大力構建“技能+學歷+職稱”全方位的新型職業農民職業成長管道。

■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

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強節本增效技術的開發應用,促進農業廢棄物綜合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種養結合迴圈農業,支援開展“一村一品”建設和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

完善農業金融服務,推動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進一步完善農業大災風險補償機制,穩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投放。

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支援互聯網、大資料在農業領域應用,加快探索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發展集約化冷鏈物流,打造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集聚區,促進農業與旅遊業深度融合發展,健全產業鏈利益聯結機制,讓更多農民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管道——

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多種農業經營組織模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鼓勵引導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退役士兵、科技人員等返鄉開展涉農創業,支援返鄉創業服務平臺延伸發展。

繼續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點推進農村集體經營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促進農村集體經濟轉型發展。統籌協調推進松江區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土地徵收改革。

(三)科研人員

■完善績效工資管理和獎勵機制——

根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框架,結合科研機構行業特點,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優化績效工資結構,建立健全科研人員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績效評定辦法,形成科研專案、成果、獎勵等與科研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掛鉤的制度。

探索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

■加強對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

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較與評估制度。

為科技創新人員提供充分和穩定的基本收入保障。

為科研人員提供較高標準的收入待遇。

對基礎研究類、承擔重大戰略項目類科研人員建立以“穩定的基本收入+績效獎勵”為主的收入結構。

探索採用年薪工資、協議工資、專案工資等方式聘任高層次科技人才。

■優化科研專案經費管理——

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財政科研專案用於人員的勞務費用、間接費用用於人員激勵的經費以及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費用,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進一步向科研機構下放專案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

(四)小微創業者

■清除創業壁壘——

進一步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支援各區政府分類釋放場地資源,進一步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完善企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推行企業名稱自主選擇、簡易註銷等制度,進一步清理、整合或取消各種證照,優化產業專案行政審批流程,加快專案、規劃、開工落地。

擴大經營自主權,破除對社會投資的不合理限制。

■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繼續加大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建設力度,推進創業服務平臺、“雙創”示範基地建設。

鼓勵專業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新,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啟動支持計畫。

完善項目開發、創業指導、融資等全流程服務,提供專業化、差別化、定制化指導服務。

落實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制度、小微企業產品價格扣除評審優惠政策,採取多項措施為小微企業參加政府採購提供便利和服務。

建立健全創業創新教育培訓體系,提升創業創新能力。深入推進創業型城區創建活動,改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強化“海納百創”品牌引領,開發“海納百創服務號”,全面提升創業服務功能。

進一步完善覆蓋中小企業成長全鏈條的支援體系,推進育苗工程、小微企業成長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

■完善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

加強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侵權查處反應、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司法確認等機制,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新模式,探索建立專利保險維權聯盟。

進一步支援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完善服務標準,降低服務門檻,提高服務平臺專業化水準和資訊化水準。

完善服務平臺運行機制,鼓勵與大學、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企業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完善服務平臺協力廠商績效評估機制,推動服務平臺自我評估,加強績效考核。

(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

指導市管國有企業進一步完善內部薪酬體系,繼續推進各區和市有關部門做好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

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激勵機制,不斷優化考核分配機制。

穩妥推進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採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完善職業經理人選聘、簽約、激勵、退出等機制。

■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

落實《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逐步推進有意向申請員工持股試點的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強化民營企業家創業激勵——

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多方力量,從觀念、制度、政策和服務等方面形成合力,消除阻礙民營企業發展的隱性壁壘,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完善企業信用資訊體系,拓展多元化融資管道,放寬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多層次資訊服務平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化環境。

(六)幹部隊伍

■完善工資制度——

按照國家部署,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實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探索實施不同類別公務員的差別化工資管理政策。

積極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準調查比較,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公務員收入增長機制。

■健全差別化激勵機制——

積極向國家爭取,適當提高地區附加津貼額度。

適度提高績效考核獎水準,建立績效考核獎正常增長機制。

提高公務員獎勵標準,建立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與社平工資掛鉤聯動的公務員獎勵制度。

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國家安排,及時啟動區機關、市級機關的並行制度工作。

■明確福利標準和保障範圍——

進一步深化本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形成有利於穩定和激勵公務員隊伍的工作機制。

進一步完善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

按照國家要求,探索完善公務員福利制度。

(七)其他公共服務人員

■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辦法——

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試行按行業分類調控績效工資總量辦法,研究建立行業目標收入均值和績效工資總量正常調整機制。

進一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結構,更好地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形成社區工作者薪酬動態調整辦法——

根據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準增長情況,建立社區工作者薪酬水準動態調整機制,促進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和規範化發展。

(八)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

■深化農村綜合幫扶——

推進已建成的農村綜合幫扶項目提質增效。

進一步強化轉移支付,給予薄弱村運轉經費財政保障。

推進幫扶單位與重點區域對口幫扶,給予受援區域資源、人才等支援。

大力推進重點專案建設,將農業資訊化建設向純農地區傾斜,加快“互聯網+農業”發展。

推動純農地區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質發展。

■健全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

■完善相關專項救助制度——

進一步鞏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為基礎,因病支出型家庭生活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臨時救助為補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相配套,社會力量充分參與的“9+1”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的專項救助政策,精准施策,分類救助,形成廣覆蓋、有梯度、相銜接的階梯式救助模式。

·END·

編輯丨陳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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