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的疑似毒品
眾所周知, 販賣毒品行為是違法犯罪, 但如果有人誤將假毒品當真毒品進行販賣, 該如何處理呢?近日,
經過前期偵查, 景甯縣公安局民警在麗水市蓮都區當場抓獲一名正準備販賣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陳某, 在現場繳獲疑似冰毒物3小包。 隨後, 民警又前往犯罪嫌疑人住處, 搜出疑似冰毒物2包, 共計30克左右。
然而, 經過檢測, 民警說出了一個讓犯罪嫌疑人自己都驚掉下巴的事實——毒品是假的!該疑似冰毒物未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是假毒品。
正在接受審訊的犯罪嫌疑人陳某聽到這個消息, 一臉疑惑和震驚。 原來, 該疑似冰毒物系陳某從安微購入準備販賣, 還沒賣出去就被警方抓獲了, 陳某根本不知道自己買的是假毒品。
陳某忐忑地問員警,
陳某天真了, 等待他的, 仍將是法律的制裁。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 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販賣的, 應當以販賣毒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此案中, 陳某雖不知道毒品有假, 但以牟利為目的將其當作真毒品進行販賣,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47條之規定, 涉嫌販賣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