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渣土車司機無備案證上路造成3人死亡被刑拘

今年10月1日, 雁引路與匯通路口發生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車駕駛人被依法刑拘。 經進一步調查, 12月16日, 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肇事車所有人也被依法刑拘。 此案為我市重大事故源頭追責第一例, 今後類似案件也將依此辦理。

2017年10月1日, 趙某駕駛陝AS8123號重型自卸貨車沿雁引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匯通路丁字路口時, 適逢王某駕駛陝A35D29號小型轎車, 車內駕駛員在內共5名乘客, 沿雁引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左轉彎, 兩車發生碰撞, 造成小轎車內三名乘客死亡, 另外兩名乘客受傷。

事故發生後,經交警長安大隊調查,陝AS8123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趙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交警長安大隊于2017年10月2日刑事拘留。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工作的相關要求,交警長安大隊繼續從“人、車、路、管、環境”等方面深入調查,發現陝AS8123號重型自卸貨車為掛靠西安毅通土方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實際車主為王某錦, 負責該車日常管理。

通過調查證明王某錦在陝AS8123號重型自卸貨車無渣土車備案證, 未審批運行路線的情況下, 依然指使司機趙某駕駛車輛上路行駛營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王某錦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 並於2017年12月1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安大隊依法刑事拘留。

據介紹, 此案為我市重大事故源頭追責第一例, 今後類似案件也將依此辦理。 市交警支隊還將更加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企業,車隊將進行常態化的安全責任倒查, 對管理不到位且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 依照法律嚴肅追究責任。 西安交警也呼籲社會各界齊抓共管交通安全, 大力營造共建共治共用的良好機制和氛圍。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