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報微信公眾號消息,
“我被人強姦了……”19日晚上,
一名女子來到天馬派出所報警,
然而民警詢問事情經過時,
她卻支支吾吾起來,
甚至答非所問。
究竟女子遇上了什麼事?為何報了案又不真實反映情況呢?“你不把真實情況說出來, 我們怎麼幫你呢?”民警開導女子。
女子經過半個小時的斟酌, 終於講出了報警的前因後果。
女子姓唐, 32歲, 在我市一家公司上班。 兩個月前, 唐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網友, 兩人聊著聊著就聊出了感情。 隨後, 兩人相約見面。 兩次見面, 兩人都抑制不住激情, 去賓館開了房。
前段時間,
“我們結婚吧!”唐女士以為, 她主動提出結婚, 男網友肯定會欣喜若狂。 然而她錯了, 男網友說才認識兩個月, 彼此間並不瞭解, 感情也不成熟, 以後再說。
無奈之下, 唐女士只好告訴男網友, 說她懷孕了, 孩子是他的。 男網友表示很懷疑, 不過是歡愉了兩次, 就“中獎”了?“那我考慮考慮吧。 ”男網友說。
讓唐女士想不到的是, “求婚”之後, 男網友便開始很難找了。 他不再像以往那樣頻繁上網與她聊天, 即便在網上偶遇, 也是聊幾句便說有事要忙。
12月18日, 男網友失蹤了, 網上找不到, 電話也不接了。 坐立不安一天一夜之後, 唐女士報了警, 希望公安機關嚴懲那名“強姦”她的男網友。
明顯這是一起感情糾紛, 並非強姦案, 但民警還是決定幫助唐女士解決問題。 民警反復撥打男網友的電話, 直到對方接聽。 男網友說, 他和唐女士一直沒有正式確立過男女朋友關係, 也從未想過要與唐女士結婚;兩次開房都是在唐女士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 他並沒有強迫過對方。 那天她突然提出結婚, 他很意外, 他不想自己的婚姻那麼草率,
男網友的表態讓唐女士頓時蔫了下來, 然而事已至此她也只能接受, 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