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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知識丨保險小竅門

密密麻麻的文字、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莫名奇妙”的資料和表格……對於從未接觸過保險的外行人來說, 讀懂保險合同是一件難事, 甚至是“天書”。 其實, 讀懂一份保險合同有時候並不難, 只要有耐心和正確的閱讀方法, 掌握幾個關鍵點, 您就能玩轉保險合同, 接下來一一與您分享。

要讀懂保險合同, 首先要明白何為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又稱保單, 它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一般而言, 投保人就是廣大的保險消費者, 只要您買了保險, 身份就自然轉變成了投保人, 而保險人指的則是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公司。

明白了何為保險合同後, 在簽名確認前, 為保障自己的權益, 請認真閱讀保險條款。 只要掌握住關鍵的幾點, 讀懂保險條款還是很簡單的。 第一點就是保單條款一定要自己看, 不要一味的依賴保險代理人或其他人, 避免買了保險後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出了問題不知道如何解決。

要讀懂保險條款, 必須牢記看保單就是關注權利和義務, 比如, 每年要交多少保費?每年要交多少保費?保費交幾年?不按時交保費有哪些後果?終止合同時自己是否有些損失?投保後有哪些保險利益, 也就是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給賠?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賠?

保單條款中有三個重點部分一定要閱讀:

1.第一個重點是閱讀與“保險責任”相關的條款。 比如, 該合同所承保的保險範圍, 特別是關於各個保險責任對給付時間、給付條件和給付金額的描述。

2.保險條款的第二個閱讀重點是“責任免除”條款。 “責任免除”條款描述了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各種情況, 為了避免索賠時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的麻煩, 請事先看清“責任免除”條款, 如有異議, 應及時向保險公司諮詢。

3.除了“保險責任”條款和“責任免除”條款, 您還應關注自己有哪些義務。 如在申請獲得相關保險利益或者理賠金之前, 有提供資料和如實告知的義務;為了避免保險合同中止或終止, 有及時交費的義務。

如果您面前的是一份人身保險合同, 那還有幾個關鍵期要特別留意。

第一個是觀察期, 又稱為等待期, 一般是指在保險合同生效後的一定時期內, 被保險人因疾病所致的醫療費用, 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大部分的醫療保險都有觀察期的規定, 但意外傷害類的保險沒有觀察期。

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責任期也是需要留意的關鍵期。 一般情況下, 保險合同生效後, 保險公司就開始承擔保險責任了, 但在保險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 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和保險責任期就可能不一致了。 比如, 以上提到的觀察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 保險公司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人身保險合同中另一個很給力的關鍵期是寬限期。 在分期繳納保費的保險合同中, 如果分期到期還沒有及時繳費,

保險公司會給予60天的寬限期限, 只要在這60天內及時繳費, 保險合同可以繼續有效。 不過, 如果寬限期內發生了保險事故,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要扣除應繳保費。

讀完了保險合同, 確定已清楚保險合同的重要事項後, 別忘了親筆簽上您的姓名, 切勿讓別人代簽名。 因為保險公司一般將代簽名保險視為無效保單, 作出拒賠或退保的處理。 所以,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 “留名”那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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