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線上12月26日昆明電記者今天從雲南省水利廳、省河(湖)長制辦公室獲悉, 目前, 雲南全省已建立省、州(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河長體系, 使全省河湖庫渠全部實現了有人管、有制度管。
2017年4月27日, 《雲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出臺, 8月24日, 又出臺了《雲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行動計畫(2017-2020年)》, 對河長制六大任務進行了分解落實。
截至12月6日, 省、州(市)、縣(市、區)、鄉(鎮)、村五級共明確河長62729名, 其中省級16名, 州市464名, 縣(市、區)5968名, 鄉(鎮、街道)21543名, 村(社區)34738名。
河長履職以來, 截至目前, 全省各級河長巡河267137次, 其中省級河長巡河21次,
為使各級河長接受社會監督, 省、市、縣、鄉各級河長已經在媒體上進行了公告。 省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總督察、副總督察及省級河長的名單在《雲南日報》上進行了公佈。 同時, 河段的醒目位置都豎立著河長的公示牌, 內容包括河長的管理範圍, 河流的起止範圍, 河流管護的目標任務和監督電話。 目前全省豎立24361塊河長公示牌, 公開了各級河長的聯繫電話,
據悉, 根據規定, 縣級及以上的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的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 “河(湖)長制”的考核結果, 將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一個重要依據。
責編: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