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各項改革措施在近些年有條不紊的實施推進中, 農村的環境及村民的生活都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農民朋友們的思想理念和生活方式也漸漸開始發生轉變。 這些現象都是農村發展變革的向好向上的趨勢。 在實施幸福新農村戰略部署上, 農村的環境整治及治理工作成為重中之重。 首先是生態環境的改善, 從明年起職能部門將加強對農村不合規現象整治工作。
農村這兩類農民如果還在違規進行此類生活生產活動的將面臨巨額罰款!!!
第一類 隨意排放污染物的養殖大戶
我國《環境保護法》其核心內容便是“誰污染, 誰治理”。 農村環境的治理也遵循此項原則。 隨著農村各類經濟產業的高速蓬勃發展, 加之國家相關福利政策的扶持, 在農村創業的年輕人越來越多, 這促使當地養殖業和種植業發展迅猛。 大家都知道與種植業不同,
第二類 焚燒秸稈的農民
焚燒秸稈或過量使用化非農藥、過度開發土地等對農耕地不利的行為, 均屬於破壞土地的行為。 在農村焚燒秸稈是普遍現象, 很多農民都認為這樣做不僅便於清理, 還可以增加土壤營養, 一舉兩得。 但是焚燒秸稈會對空氣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而且存在火災安全隱患。 國家實施了回收秸稈的補貼政策, 同時也對那些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處以罰款警告教育。 為增強農村土地資源的保護利用, 防止單位或個人對農耕地造成污染。 以上措施不僅敦促廣大農民養成良好的環保意識, 也促使農村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進入全面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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