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寧年間, 潤州城郊外, 住著一戶菜農。 母子兩人, 相依為命, 侍弄兩畝菜園度日。 兒子叫焦根大, 每天清晨, 挑了一擔青菜, 進城叫賣。
母親見兒子是個男子漢了, 便托媒人四處說親。 但是, 沒有哪家的女孩子願意嫁過來。 三椽草房, 家徒四壁, 哪家的閨女能吃得了這樣的苦。
一天清晨, 天還沒有亮, 焦根大挑了一擔青菜進了城。 走到城門口, 他依稀看見地上一團紙, 便順手拾起來, 放在腰間。 到了菜場, 時候尚早, 菜場上冷冷清清的, 不見幾個人。 他把扁擔往臺階上一擱, 猛然想起拾到的紙團, 摸出來一看, 吃了一驚!這竟然是一疊“銀票”(宋代叫“交子”), 細數一下, 足足六十兩紋銀!焦根大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的銀子, 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證明這是真的。
他不賣菜了, 擔子裡的菜, 倒給了一個熟識的菜販。 他來到錢莊, 將一張面值最小的銀票兌換了三兩銀子。
老媽見兒子早早回家了, 還買了許多東西, 很奇怪, 說:“又不逢年過節, 買這麼多東西幹啥?今天這麼早回來, 碰上好市面了?”
根大喜形於色, 說:“媽, 我家現在有錢了, 六十兩銀子!我家有六十兩銀子了!媽, 你想幹啥就可以幹啥!”
媽說:“怎麼, 你莫非碰上財神爺了?”
兒子說:“我拾到了一疊銀票。 ”說罷, 從懷裡掏出銀票給了媽。
媽媽活了這麼一大把年紀, 從來沒有見到過這麼大一筆錢財。 她想了一會, 說:“兒子, 我們不能要這些錢。 你快把它送回去。 ”
兒子莫名其妙, 說:“媽, 你平時沒有錢, 天天盼望著錢。 今天有了錢,
媽媽說:“我要錢, 但要的是來路正當的錢, 這拾來的東西, 就是金山銀山也不要。 ”
兒子說:“你不是要給我娶媳婦, 抱孫子麼, 有了這些銀子就什麼都有了。 ”
媽媽說:“這種錢不能用來娶媳婦, 養孫子。 你想, 這麼一大筆錢, 一大清早, 掉在地上。 一定是那個人有急用, 說不定是用這錢去救命的, 那人性急慌忙, 把錢掉了, 對他來說, 這不是要了他的命嗎?我家吞沒了他的錢, 這跟謀財害命有什麼區別?以後我家有了媳婦, 有了孫子, 那不是光明正大得來的, 而是謀財害命得來的, 那我們一家人還能過安生日子?”
兒子恍然大悟, 說:“那怎麼辦?我已經花掉了一兩銀子。 ”
媽媽說:“你快回去, 什麼地方拾到的,
焦根大又來到城門口。 果然, 一個老闆模樣的人在路上來回找尋。 根大走上前去, 問:“老闆, 丟了銀票吧。 ”
那人說:“你見到了?”
根大說:“銀票在我手裡, 你只要說對數目, 我就還給你。 ”
那人說:“一共六十兩銀票, 兩張是二十兩的, 一張十二兩, 一張五兩, 還有一張三兩的。 ”
根大一看手中的銀票, 一點也不錯。 只是那張三兩的銀票已經兌換了銀兩, 花掉了一兩。 他就把銀票和二兩現銀交還了老闆。 老闆也不道謝, 轉身就走。
這時, 旁邊已經圍攏一大群人, 來看熱鬧。 有些人認識這老闆, 他是翠紅客棧的掌櫃, 外號“乾癟水蛆”,
那“乾癟水蛆”回過頭來, 見眾怒難犯, 便說:“你們知道什麼?我丟了一百兩銀票, 他還給了我六十兩, 還吞沒了我兩張二十兩的銀票。 ”
他不說這話, 焦根大也就走了。 他這麼一說, 撩起了根大的心頭之火。 怎麼?我做了好事, 不求回報, 還要受他誣告。 這不是血口噴人麼?小夥子上前, 一把揪住了“乾癟水蛆”的衣領, 說:“你剛才說丟了六十兩銀票, 現在又改口說一百兩。 到了明天, 你二百兩, 三百兩還可以胡說。 我回去賣了地,賣了娘,也還不起你這獅子大開口啊!”
這時,“水蛆”一口咬定說丟了一百兩銀票。兩個人拉拉扯扯,罵罵咧咧,在圍觀的人簇擁下,來潤州衙門告狀。
潤州知州姓王,這時正在審案。有一個媳婦,到衙門來告發婆婆私自釀醋出賣。王知州命令捕快把那婆婆拘捕過來。在審案間隙,知州問了焦根大和“乾癟水蛆”銀票案的案情,他又叫一名捕快到焦根大的家,向焦根大的母親瞭解情況。
這時,那位私自釀醋的婆婆已經來到堂上。王知州問:“你私自釀醋出賣,可是事實?”那婆婆到了大堂之上,嚇得魂不守舍,臉色煞白,磕頭如搗蒜,不住地說:“小民該死,小民該死,私自釀醋,觸犯刑律。只求大人寬恕,下次再也不敢了。”
王知州說:“酒醋鹽鐵,國家專賣,你私自釀醋出賣,就是犯法。念你初犯,買賣的規模也不大,又能在大堂之上認錯,罰你二十大板,以觀後效。”皂隸正要按倒婆婆用刑,王知州手一揮說:“且慢。”他轉而問那個媳婦:“你這位女子深明大義,滅親檢舉,值得嘉獎。不知你在家對婆婆孝順否?”
那媳婦說:“知府大人明鑒。小女子在家,孝敬婆婆,恪守婦道,說得上是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前門不進尼姑,後門不進和尚,我是拳頭上立得起人,臂膊上走得過馬。你去問我的左鄰右坊,只要說起我,沒有人不翹大拇指的。我服侍婆婆,早晨三請安,晚上五過問,只有她通體康健,我夜裡才睡得著覺。婆婆身上一旦有病,我恨不得把她的病痛攬在我自己身上,給她分擔痛苦。”
王知州說:“好一位孝順女子,真使人感動。今天你的機會來了,本官成全你的孝道。你婆婆得挨二十大板,就讓你去替她挨了吧。”
堂前皂隸,將小媳婦按倒堂上,屁股打了二十大板,案件了結。這奇特的判決,堂下圍觀的百姓看得瞠目結舌。
這時,去向焦根大母親詢問的捕快已經回來,他在王知州耳邊如此這般,彙報了一番。王知州趁熱打鐵,轉而審理焦根大的案子。
先問“乾癟水蛆”:“人們都稱呼你‘乾癟水蛆’,你到底姓甚名誰,何處營生,從實說來。”
“乾癟水蛆”說:“小人姓倪,名字叫蔭軒,在東市場開一家翠紅客棧。左鄰右舍取笑小人,叫小人‘乾癟水蛆’。”
知州說:“你是丟失銀票的事主,你把丟失銀票的經過照實說來,本官自將你這案子審理明白。”
“水蛆”說:“昨晚,東莊的崔員外六十大壽。我去慶壽,那裡熱鬧,不知不覺就盤桓到今天淩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門口丟失了銀票,被這個鄉下小子拾了。他交還我的銀票,還差四十兩,所以爭吵起來。”
焦根大插嘴說:“他是一派胡言,大人不要信他的。”
王知州說:“讓他把話說完。你丟失的銀票一共有幾張,多少票額?”
“水蛆”說:“四張二十兩的銀票,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是三兩。一共是一百兩。”
王知州轉過頭,叫文書將“水蛆”交代的“筆錄”讓“水蛆”簽名畫押。
王知州又要焦根大講述拾取銀票的經過。
根大說:“今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在城門口拾到一團紙,後來,展開一看,是銀票。一共是六十兩。兩張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我兌了三兩的銀票,買了米,割了肉回家。我媽媽卻硬要我把這錢還給失主。她說,這麼大的一筆錢,誰丟了,就要了誰的命,花這樣的錢,就像在謀財害命。我想,她說的話有道理,就把錢還了。想不到,他竟然誣陷我吞下了他四十兩銀子,老爺,你要為我主持公道。”
王知州叫過文書,把焦根大交代的“筆錄”,讓他簽名畫押。
王知州最後結案,說:“剛才,我已經派人去問過焦根大的母親,她說的話和焦根大說的話基本相同。這說明,他們說的話都是實話。倪蔭軒說的話也應該是實話,因為,他自己丟失的東西,自己最清楚。他們雙方都說的實話。他們說的銀票票面雖然相同,這只是巧合,關鍵是銀票的張數不同,焦根大拾到了五張,而倪蔭軒丟失的是七張。焦根大撿到的銀票是團作一團的,不可能被風吹去了兩張,也不可能有人撿到了銀票只抽了兩張,又把它丟在路上。所以,結論只有一個:焦根大撿到的銀票不是倪蔭軒丟失的銀票,是無主的銀票。無主的銀票應該收繳國庫。但是,本官注意到,焦根大的母親,自己生活非常貧寒,但是,在巨額財物面前,不為所動,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這樣的母親是個大賢大德,大慈大愛的人。理應受到官府的嘉獎。本官決定,將這些銀票全部獎勵給她。至於倪蔭軒,你的銀票還沒有找到。我們官府一定協同你尋找,一旦找到,我們會通知你來領取的。案子就這樣了斷。”
王知州這番判決,引起了轟動,圍觀的百姓高聲歡呼。焦根大高高興興地拿了銀票,回家去交給母親。只有“乾癟水蛆”一屁股癱坐在大堂之上,被兩個皂隸攙扶著,推出了衙門。
我回去賣了地,賣了娘,也還不起你這獅子大開口啊!”這時,“水蛆”一口咬定說丟了一百兩銀票。兩個人拉拉扯扯,罵罵咧咧,在圍觀的人簇擁下,來潤州衙門告狀。
潤州知州姓王,這時正在審案。有一個媳婦,到衙門來告發婆婆私自釀醋出賣。王知州命令捕快把那婆婆拘捕過來。在審案間隙,知州問了焦根大和“乾癟水蛆”銀票案的案情,他又叫一名捕快到焦根大的家,向焦根大的母親瞭解情況。
這時,那位私自釀醋的婆婆已經來到堂上。王知州問:“你私自釀醋出賣,可是事實?”那婆婆到了大堂之上,嚇得魂不守舍,臉色煞白,磕頭如搗蒜,不住地說:“小民該死,小民該死,私自釀醋,觸犯刑律。只求大人寬恕,下次再也不敢了。”
王知州說:“酒醋鹽鐵,國家專賣,你私自釀醋出賣,就是犯法。念你初犯,買賣的規模也不大,又能在大堂之上認錯,罰你二十大板,以觀後效。”皂隸正要按倒婆婆用刑,王知州手一揮說:“且慢。”他轉而問那個媳婦:“你這位女子深明大義,滅親檢舉,值得嘉獎。不知你在家對婆婆孝順否?”
那媳婦說:“知府大人明鑒。小女子在家,孝敬婆婆,恪守婦道,說得上是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前門不進尼姑,後門不進和尚,我是拳頭上立得起人,臂膊上走得過馬。你去問我的左鄰右坊,只要說起我,沒有人不翹大拇指的。我服侍婆婆,早晨三請安,晚上五過問,只有她通體康健,我夜裡才睡得著覺。婆婆身上一旦有病,我恨不得把她的病痛攬在我自己身上,給她分擔痛苦。”
王知州說:“好一位孝順女子,真使人感動。今天你的機會來了,本官成全你的孝道。你婆婆得挨二十大板,就讓你去替她挨了吧。”
堂前皂隸,將小媳婦按倒堂上,屁股打了二十大板,案件了結。這奇特的判決,堂下圍觀的百姓看得瞠目結舌。
這時,去向焦根大母親詢問的捕快已經回來,他在王知州耳邊如此這般,彙報了一番。王知州趁熱打鐵,轉而審理焦根大的案子。
先問“乾癟水蛆”:“人們都稱呼你‘乾癟水蛆’,你到底姓甚名誰,何處營生,從實說來。”
“乾癟水蛆”說:“小人姓倪,名字叫蔭軒,在東市場開一家翠紅客棧。左鄰右舍取笑小人,叫小人‘乾癟水蛆’。”
知州說:“你是丟失銀票的事主,你把丟失銀票的經過照實說來,本官自將你這案子審理明白。”
“水蛆”說:“昨晚,東莊的崔員外六十大壽。我去慶壽,那裡熱鬧,不知不覺就盤桓到今天淩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門口丟失了銀票,被這個鄉下小子拾了。他交還我的銀票,還差四十兩,所以爭吵起來。”
焦根大插嘴說:“他是一派胡言,大人不要信他的。”
王知州說:“讓他把話說完。你丟失的銀票一共有幾張,多少票額?”
“水蛆”說:“四張二十兩的銀票,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是三兩。一共是一百兩。”
王知州轉過頭,叫文書將“水蛆”交代的“筆錄”讓“水蛆”簽名畫押。
王知州又要焦根大講述拾取銀票的經過。
根大說:“今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在城門口拾到一團紙,後來,展開一看,是銀票。一共是六十兩。兩張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我兌了三兩的銀票,買了米,割了肉回家。我媽媽卻硬要我把這錢還給失主。她說,這麼大的一筆錢,誰丟了,就要了誰的命,花這樣的錢,就像在謀財害命。我想,她說的話有道理,就把錢還了。想不到,他竟然誣陷我吞下了他四十兩銀子,老爺,你要為我主持公道。”
王知州叫過文書,把焦根大交代的“筆錄”,讓他簽名畫押。
王知州最後結案,說:“剛才,我已經派人去問過焦根大的母親,她說的話和焦根大說的話基本相同。這說明,他們說的話都是實話。倪蔭軒說的話也應該是實話,因為,他自己丟失的東西,自己最清楚。他們雙方都說的實話。他們說的銀票票面雖然相同,這只是巧合,關鍵是銀票的張數不同,焦根大拾到了五張,而倪蔭軒丟失的是七張。焦根大撿到的銀票是團作一團的,不可能被風吹去了兩張,也不可能有人撿到了銀票只抽了兩張,又把它丟在路上。所以,結論只有一個:焦根大撿到的銀票不是倪蔭軒丟失的銀票,是無主的銀票。無主的銀票應該收繳國庫。但是,本官注意到,焦根大的母親,自己生活非常貧寒,但是,在巨額財物面前,不為所動,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這樣的母親是個大賢大德,大慈大愛的人。理應受到官府的嘉獎。本官決定,將這些銀票全部獎勵給她。至於倪蔭軒,你的銀票還沒有找到。我們官府一定協同你尋找,一旦找到,我們會通知你來領取的。案子就這樣了斷。”
王知州這番判決,引起了轟動,圍觀的百姓高聲歡呼。焦根大高高興興地拿了銀票,回家去交給母親。只有“乾癟水蛆”一屁股癱坐在大堂之上,被兩個皂隸攙扶著,推出了衙門。